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全文
11月27日,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就《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起草情况、主要框架内容、若干重点举措和广东特色作通报。
《建议》提出,“十三五”时期广东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立2018年为目标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约11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10万元。
《建议》还提出“十三五”时期,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是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这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广东发展的根本遵循。必须把基本理念贯彻落实到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去,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引领和指导广东发展迈上新征程、开创新局面。
“十三五”时期广东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推动转型升级,着力构建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坚持协调发展,强化统筹兼顾,着力形成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保障生态安全,着力增强发展可持续性;
坚持开放发展,拓展互利合作,着力提升经济国际竞争力;
坚持共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为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广东十三五规划纲要权威解读
1.确定“十三五”经济增长速度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至2020年经济年均增长底线是6.5%以上。*对广东发展寄予殷切希望,对广东提出了为国家提供生产总值和结构调整“两个支撑”的使命任务。同时,力争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两个翻番”目标,也必须保持必要的增长速度。
对此,《建议》提出,“十三五”期间广东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目标为7%,略高于全国经济增长目标,既可确保提前实现翻番,也为结构调整留出空间,是广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稳增长和调结构平衡点的适当选择。
2.确立2018年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年
*对广东提出“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殷切期望,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此,《建议》提出,确立2018年为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年。
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制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国家统计局的说明,小康指数达到97%以上,同时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等五大分指数分别达到95%以上,即为基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7%的速度,到2018年可以实现经济发展指数达到95%以上,从而为提前实现“两个翻番”、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基础支撑。
3.统筹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
这是广东“十三五”时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两项重点工作。《建议》提出,先行先试,要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
发挥广州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核心区和深圳创新型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打造国际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形成珠三角各市创新驱动发展各有特色、一体联动格局。发挥粤东西北地区后发优势,加强与先进地区产业技术合作,走有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4.以信息化建设拓展发展新空间
信息化建设是推动广东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高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建议》提出,坚持信息化先导发展,大力推进4G网络,积极布局5G网络,实现无线局域网在珠三角重要区域和公共场所全覆盖。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构建规范统一的省网上办事大厅,加快建立企业法人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实施大数据战略,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信息资源库和政务数据互连共享机制。
5.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
权责清单制度对于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克服庸政懒政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广东已于率先在省级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在市县全面推开,并选择9个部门和5个地区试点编制省、市、县三级纵向权责清单。
目前,省直51个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和职能调整目录已编制完成,并分两批向社会公布。
6.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是挖掘广东发展潜力、加快推动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重要举措。《建议》提出,科学布局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高速铁路网建设,推进珠三角地区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实现2020年市市通高铁目标。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现代化水利支撑保障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抗灾救灾能力。
7.巩固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核心竞争力和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
坚持协调发展,对广东来说重点是要解决好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建议》提出,全面完成《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实现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全面提升珠三角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为三大抓手,强化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对口帮扶,把粤东西北地区培育成新增长极。
8.推进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
《建议》提出,坚持保护优先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修复和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进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建设珠三角森林城市群、绿色生态水网和粤东西北生态屏障,开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绿色发展新局面。
9.力争在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中走在全国前列
实行双控行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问题的一项硬措施。《建议》提出,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力争在双控行动中走在全国前列。
“十三五”时期,广东重点是抓紧建立双控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通过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研究建立双控市场化机制,建立预算管理、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更多运用市场手段实现双控目标。
10.高标准建设自贸区和“一带一路”战略枢纽与经贸合作中心
这是广东“十三五”时期推进开放发展的两大战略。《建议》提出,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要把着力点放在国际经贸规则创新上,加大力度在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口岸通关监管模式创新、促进粤港澳深度合作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把着力点放在对外开放布局创新上,认真落实广东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充分发挥广东作为“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的作用。
11.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
毗邻港澳是我省对外开放的一大优势,要继续巩固提升。《建议》提出,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经济区域。全面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实施CEPA有关协议,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重点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
鼓励引进港澳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发挥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础设施功能,辐射带动珠江西岸地区加快发展。
12.深化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
经过十年的发展历程,泛珠合作已经纳入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站到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议》提出,加快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强化跨省(区)江河流域水环境协调保护和治理。以珠江?西江经济带、武广高铁经济带、贵广高铁经济带、南广高铁经济带等为重大区域发展平台,加强沿海、沿江、沿路经济带和合作园区建设。
13.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这是解决广东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关键举措。《建议》提出,突出就业、教育、文化、医疗、住房五大重点领域,通过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统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整合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资源,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等,确保率先实现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方向,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社会保障城乡并轨,促进城乡、区域、行业和群体间保障标准水平衔接平衡,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
14.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建议》提出,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近年来,广东已帮扶249.2万相对贫困人口相继脱贫。“十三五”时期,要确保到2018年被帮扶的相对贫困人口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经严格测算,2016-2018年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将以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46元的33%即4000元作为扶贫标准,将46.7万户相对贫困户、179万相对贫困人口纳入帮扶对象,并重点帮扶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的2277个相对贫困村,确保如期实现相对贫困农民增收脱贫、相对贫困村全部摘帽。
15.加强党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提高各级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坚强保证。
《建议》提出,切实加强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提高专业化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委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和保证这些机构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动员人民群众团结奋斗,形成齐心协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