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
20XX年,市规划局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突出廉政教育、完善机制、效能建设、监督检查的重点,扎实推进“十个全覆盖”,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纵深开展,为实现城乡规划管理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是强化自律意识、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提高了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
(一)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自律能力。一是抓好组织协调,推动教育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强化廉洁意识,提高自律能力。组织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不断提高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三是坚持“一把手”亲自讲廉政党课,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市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7个方面的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和酒后驾车,真正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开展“五个一”活动,营造廉政文化建设氛围。一是深入开展《廉政准则》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上辅导课、交流与讨论、知识测试等教育形式,加深了党员干部对《廉政准则》基本内涵、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的理解,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廉政教育的实效性。二是制作安装“廉政用语”屏保图片。精选120余条廉政用语制作成屏保图片,安装运用到每名党员干部办公计算机桌面。三是制作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桌牌。我们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个禁止’”内容制作成桌牌,放置在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桌前案头,做到经常提醒、严格遵守。四是制作“警句格言”等37块机关文化展板,安装悬挂在办公楼走廊墙壁的醒目位置,营造了廉政文化氛围。五是认真组织“读书思廉”活动,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用身边的典型教育激励人,用反面案例警示约束人,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扎实开展第十二个宣教月活动。一是召开宣教月动员会。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动员和部署宣教月活动,突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明确学习内容、方法步骤和措施要求。二是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宜昌市“党史知识竞赛”、赴重庆开展“红色记忆”传统教育、举行“红歌大家唱”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知党、爱党、兴党意识,弘扬了时代主旋律。三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各基层党支部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暴风雨中的忏悔》、《贪欲使他走向了深渊》、《欲盖弥彰》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四)推进制度建设,构筑拒腐防变的防控机制。防范权力运行风险,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先后出台《宜昌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宜昌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规定》、《宜昌市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宜昌市规划局城市规划批前、批后公示暂行规定》、《宜昌市规划局规划管理责任制、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为城乡规划审批高效廉洁运行、从源头遏制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推行“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我们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城市规划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预防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调整完善《宜昌市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层级管理”原则,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人肩上有担子,落实责任无空档。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全年报告个人事项16人次,任前谈话13人次,集中述职述廉16人次。健全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四是树立群众观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一心为公、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干事,干干净净从政。
(二)加强监督检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实施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推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效能。加强“治庸问责”机制建设,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超时限审批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严格内部执法监督。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制度,规范规划公示、听证程序,重点加强对规划方案、容积率调整的全过程监督,有效遏止利用权力寻租的空间,严肃查处违规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等问题,今年对出让土地的规划许可实现了100%依照控规审批。三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坚持聘请人大、政协、大型企业、院校、开发商和社区的代表作为规划政务义务监督员,通过召开规划政务监督员年会、专家咨询论证会等形式,征求市民对规划工作的意见,监督规划政务工作和行风建设。
(三)实施“阳光规划”,扎实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一是决策过程公开。坚持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推行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局业务会议“三级”会议决策机制,体现了依法行政和决策的科学性。二是规划成果公开。我们将所有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规划网站、公示橱窗等载体进行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办事程序公开。我们将印制的《城乡规划办事指南》放置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免费提供给报建人使用,方便了服务对象办事。四是审批过程公开。充分发挥规划网站、公示橱窗、施工现场公示牌作用,除涉密建设工程项目外,所有规划审批的相关技术指标、审批内容、审批结果和执行标准均予以公开,提高了规划行政许可的公开性、透明性。五是党务事务公开。我们把党务、事务工作纳入了逐步公开的范围。机关事务方面,我们实行重大事项、重要财务收支事项集体决策研究,执行情况向职工报告制度;机关党务方面,干部提拔、人员调整、考核评优、党费收缴、组织发展等,均在固定公示栏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
(四)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办理工作。一是严格实行信访目标管理,建立信访定期分析制度,及时研究群众信访问题,掌握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减少和预防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制度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全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40次,集中讨论回复网站咨询留言136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三峡宜昌网“视频访谈”节目,虚心倾听市民的呼声,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做到问题原因查明、责任追究到位。四是定期检查局属基层单位的服务性收费、服务质量情况,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超标准收费、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五)完善检查考核措施,确保廉政责任落实。一是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年初,局党组专门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研究,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部门和基层单位“三百分”责任目标考核指标,做到廉政建设与行政业务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检查考核。二是严格兑现《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责任追究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行政业务工作两个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完善的制约机制。年终,我们结合“三百分”目标考核标准,组织对各科室、分局和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财务、事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不断强化赏罚分明的责任追究机制。
三、强化监督,推进城市规划行业廉洁高效服务体系建设
我局按照“预防在先、点面结合、强化监管”的方法,加强对科室、分局和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推进了城乡规划行业监督检查全覆盖。
(一)注重点、线、面结合,健全预防监管机制。我们按照重点督查、行业监管、全面检查的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了源头预防腐败的防控机制。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城市规划工作特点和实际,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要求。二是突出重点部位,排查廉政风险点。结合城市规划特点,重点排查规划许可、管人管物等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实现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工作全覆盖。三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涉及城乡规划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2009年8月份以后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复查,有7个项目违法增加建筑面积,执法部门依法对建设单位予以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其中追缴相关费用633.56万元。制定《宜昌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宜昌市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规范了规划方案、容积率调整程序,建立健全了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二)健全机制,推进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全覆盖。建立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的重要手段。一是精心制定《市规划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我们重点从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规划许可、竣工条件核实、经费管理等11个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部门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建立腐败防控措施,制定了《市规划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建立起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二是不断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认真执行市规划局廉政建设“七项承诺”,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市规划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单”和述职述廉等制度,提升了制度执行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提高效能,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建设。我们始终把加强计算机办公系统建设作为打造阳光规划、便民高效的首要任务来抓,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一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升级“规管2008”系统。我局加大对办公系统的网络交换机、网络服务器等硬件更新投入,实现局机关与各规划分局远程联网。同时对“规管2008”系统软件进行研发升级,进一步增强了系统的运行能力,提高了系统的新技术含量,为大幅度提高规划行政效能奠定了基础。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宜昌规划网站”。该网站是集城市规划、测绘管理等政府行政职能的政策公开、信息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为一体的政务网站,全新推出了阳光规划大厅、报建大厅、规划展览馆“两厅一馆”等特色栏目,增强了网站的信息量和互动性。全年网站发布规划批前公示36件,规划成果29件,“一书两证”批后公示865件,竣工验收118件,“三级”会议纪要45件,新闻信息466条,为公众搭建了透明规划、阳光规划的平台。三是推进效能监察,强化“红黄绿灯”监控系统建设。我局与市监察局联合开通“城市规划效能监察适时监察网页”。该监控系统将规划审批承诺办结时限,细化落实到每一个责任岗位和办理环节,实现“红黄绿灯”效能监控系统与“规划网站”同步链接,增强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统计分析、效能评估、投诉受理、信息服务等功能,发挥了超前提醒、动态监管、硬性约束和跟踪问效的作用,所有承诺办理件的办结率达到100%。该做法在市直“五型机关”创建暨“创先争优”活动交流会上得到推广。
(四)建设“服务型规划”,机关作风明显转变。一是制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等13项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措施。二是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审批时限由再造前90个工作日压缩至53个工作日,比法定允许时限压缩了63%。三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建设,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四是开展治庸问责,形成了解放思想、敢于担当、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将按照市纪委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十个全覆盖”,重点抓规范运行、抓制度落实、抓质量提升,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实、做深,为推动城乡规划事业跨跃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