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新改扩建200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完成“十二五”全省建设1000所幼儿园的目标。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大城乡教师交流、校长轮岗力度,力争再有30个左右的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太原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
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努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依法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形成职工工资劳资共决机制。进一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措施,抓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补助水平。
(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
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大气、水污染防治,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继续实施林业“六大工程”,加快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林业建设,造林400万亩以上。
(十)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坚持和完善我省近年来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法律和制度保障。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采用“四不两直”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加强煤矿、道路交通等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章现象。
推进科技兴安,加强安全培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
三、切实加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