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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天津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天津市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评价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结合市纪委监委《关于印发<20*年区和市级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精神,院党组对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20*年,院党组坚持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创新方式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有力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截止12月13日,我院新收案件20602 件,结案18409件,结案率87.6%,收结案数均创历年新高。法官人均结案133.11件,平均审理天数49.07天,一审陪审率达91.72%。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摆正首位首责。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工作部署上首先强调政治建设,党组书记、院长张勇还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为题上好专题党课。突出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发挥好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对“三重一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一年来,共召开党组会67次、院长办公会37次、审委会36次。
2.压实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明确了全年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年中,召开了中期工作推动会,部署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年来,院党组共召开专题会议40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各级领导的讲话,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各责任主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形成院党组58项任务清单,党组书记30项任务清单,党组成员和院级领导20余项任务清单,并及时在市纪委监委主体责任监管平台填报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在监管平台上报告各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逐级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强化各级责任担当。
3.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注重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一年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撰写学习体会8篇,努力做到有计划、有专题、有体会、有笔记。利用五天时间,举办全院处级干部集中学习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自觉增强管党治党能力水平”等为题,组织专题讲座8次,着力增强学习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
1.开展纪律规矩教育。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积极参加市高院组织的《条例》辅导讲座,为支部配发《条例》单行本及相关学习资料,以支部为单位利用周五学习日组织党员干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组织《条例》学习答题测试,以考促学,引导党员干警深刻理解修订《条例》的重大政治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切实强化讲纪律和守规矩意识。为配合《条例》学习教育,将《条例》主要内容梳理清楚,在院内大屏幕滚动播放,既营造氛围,又促进学习。
2.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用好用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党组书记、院长张勇以《以案为鉴,廉洁司法,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题,紧密联系我院实际,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引导党员干警恪守廉洁底线,做到警钟长鸣。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利用法院信息宣传内网,转发典型案例通报,强化震慑警示作用。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忠诚干净担当”“以案为戒、担当作为”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月,选送动漫片《面子》参加第三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撰写《利令智昏,底线失守》张伟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材料,组织观看《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警示教育片等,集中进行廉政教育。此外,坚决从严执纪,认真查处问题,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3.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先进文化引领,制定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三年规划,认真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紧抓“一刊一栏一馆一队”四个文化阵地(即文化刊物《新苑景》、宣传栏、院史馆、舞蹈队)。注重培育廉洁文化,以大要案审判法庭和院史馆为依托,打造常态化廉政教育基地;拓展廉政教育抓手,制作12期《廉政专刊》,节前发送廉政短信,印制《纪检监察文件汇编》,利用廉政展板、电视屏幕、电子大屏等方式传播廉洁价值理念,营造崇廉拒腐、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1.持续正风肃纪。盯住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加大对公车私用、公款消费、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行为的督查力度,防止“四风”反弹。修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对上半年公务接待用餐情况进行公示,节假日前发送廉政通知,实行婚丧喜庆报备制度,强化“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年来,院领导7次率队对办公环境秩序、工作纪律、安全隐患、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督查,监察部门对102个庭审活动进行了纪律督察,对窗口岗位作风进行26次督察,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着眼源头防控,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防控有力的司法责任制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成市高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司法责任制下构建新型监督管理机制的调研》,《天津市一中院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被最高院监察局刊发。
2.深化专项治理。按照市委、市纪委部署要求,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抓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线索梳理、教育管理、问题整改、执纪问责等各环节工作,以治庸治懒的疾风厉势向不作为不担当宣战。围绕党的建设、领导作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25项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制定15条整改措施。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逐级形成部门、全院正面职责清单和负面问题清单。《市一中院分级动员,明确责任,瞄准问题,确保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落实落地》被天津机关党建网刊发。最近,我院根据市委专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制定方案,明确重点,加强领导,挂图作战,深入推进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3.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市委要求,制定我院《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治重点、任务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项工作会议,推动我院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坚持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四)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
1.依法妥善审理职务犯罪案件。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了孙政才受贿案,依法审结了红桥区委原书记张泉芬等一批局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准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结全国首例涉黑“套路贷”案件,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3.落实司法为民保障群众权益。大力推进京津冀跨域立案试点,与北京一中院、河北省唐山中院共同签署《建立京津冀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推动三地33家中、基层法院跨域立案、要案会商、执行联动等走向深入。贯彻新的司法解释,坚持依法审理与亲情疏导相结合、平等保护与适当倾斜相协调的基本原则,依法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力保障妇女权益,社会反响强烈。跨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9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五)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巡视巡察、述责述廉、谈话函询等监督制度
1.虚心接受巡视监督。市委第四轮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启动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接受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支持和配合巡视组各项工作。巡视组反馈7个立行立改问题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了20条整改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巡视组反馈巡视整改意见后,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关于市委巡视九组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动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好每一项整改任务。另外,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实行党组会、审委会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制度,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2.着力加强日常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组织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并按时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核实15人;按照“凡提四必”要求,进行重点抽查核实29人。开展述责述廉,召开2017年度支部书记述责述廉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到会监督,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质询。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8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现场述职,其他党支部书记以书面形式述职。落实谈话函询制度,谈话函询27人。
3.搞好审判管理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落实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出台《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的工作规则》《瑕疵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规范民事二审案件开庭和询问审理方式的规定(试行)》《关于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严格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在外部监督方面,完善第三方评价及矛盾化解、与辖区政法委信息沟通及矛盾预警、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等社会监督机制,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发放征求意见函205份,邀请代表委员来院座谈。深化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14285件,庭审直播311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落实政治生态建设责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1.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认真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以严格干警考勤管理为主题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召开组织生活会9次,党组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党建大联盟”学习教育信息化平台。建立督促巡查制度,加大对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督查力度,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明显加强。
2.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本着“首关不过、余关莫论”的原则,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确保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今年,我院选任中层正职领导干部2人,中层副职领导干部8人,法官助理20人;开展司法警察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晋升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5名;开展员额法官等级按期晋升工作,晋升三级高级法官7名,四级高级法官9名,一级法官4名。20名处、科级干部进行内部交流,1名副科级干部交流到市纪委任职,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2名市管干部的选拔交流工作;选派1名员额法官参加援疆工作,选派6名干警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选派1名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到市委巡视组挂职锻炼,1名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借调市纪委帮助工作;对35名新进院人员定岗,各方面反映良好。
3.持续用力净化政治生态。制定《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治生态“回头看”评议整改活动工作方案》,从11月中旬至20*年上半年,分四个阶段深入分析政治学习、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生态、政治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肃清黄兴国、武长顺流毒影响,净化政治生态。制定《关于推进党内政治文化、政治生活、政治生态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采取20项措施,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工作要求,院党组成员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干警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了解情况,交流意见,预防和消除圈子意识,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七)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充分发挥“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治本功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党组“询问告诫”制度,每季度对被投诉举报干警及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告诫”。坚持教育提醒谈话制度,部门负责人每月与部门干警进行教育提醒谈话,直面问题,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我们在履职尽责上做出了积极努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上还有差距。例如,本次巡视反馈我院存在考勤管理问题,过去我们只将干警考勤作为了一般性管理问题来看待,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没有从“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及党员是不是对党忠诚的高度来认识,没有从关乎队伍作风建设、关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认识。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我们在认识上有了根本转变。二是主体责任落得不够实,工作抓得不够到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还存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摆位不够好的问题。本次巡视反馈我院对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类似老问题仍存。反映出我们责任传导不到位,压力未传导至神经末梢。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有不同程度表现,工作作风不够实。有些工作自认为落实,但实际上落实并不彻底,抓工作韧性和长劲还不够。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紧扣“一条主线”。始终把讲政治当成生命线,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法院的整体工作,切实承担起人民法院作为*司法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的*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贯穿法院工作始终,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全院各级党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起来。全面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支持监察部门和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纪律检查和作风建设,推动纪律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把握“三个重点”。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紧紧围绕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好“总开关”,通过理论学习、党课教育、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牢记党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改进和创新党内政治生活,使每个党组织都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每个党员都成为扶正祛邪的战斗员,促进作风根本好转。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进源头治理,将管党治党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引导法官养成纪律自觉。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推动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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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院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统筹指导法院各项工作,从严开展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确保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一)
党的全面领导及政治建设工作
1.贯彻落实*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
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多项措施。一是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把*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全院干警。二是着力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依法惩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等,为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筑牢司法保护屏障。三是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把提高执法办案质效作为学习领会*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妥善审理涉及民生领域的各类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开展全区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及审批报备情况。
院党组积极做好迎接督导工作,坚持以迎接全区性督查为契机,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专项活动,并坚持重大工作事项及时、主动向区委、上级法院请示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上级法院对法院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意见建议,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解决法院工作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3、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落实情况。20*年作为“基层减负年”,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加强政治巡视和政治督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严格控制层层发文、层层开会。贯彻落实XX和上级文件过程中,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过多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并且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加强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各类检查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留痕,同一材料不反复报送。
4.贯彻落实区委常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深入领会区委五届五次全会、全区三级干部大会及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透彻理解工作要求,坚决把风险防控、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全力排查调处化解纠纷,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
5.关于开展巡视巡察等专项检查反馈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应斌为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蓝重金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进行深刻反思,逐条逐句逐字对照检查、消化吸收,专题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坚决做到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彻底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没有尾巴,近两个月来整改效果较明显。
(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
1.履行从严治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始终把从严治党作为第一大事和要事来抓。每年初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日常工作中通过工作会议、党组书记讲党课、十九大系列宣讲等各项活动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原则。院纪检组坚持每周不定期对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开展巡查,并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和处理网络举报,对群众来信来访安排专人接待和登记,并做到认真梳理、及时处置、随时回访;对网络举报及时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涉案干警严肃处理。同时,坚持制度管人。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及请休假纪律规定》、《财务管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扎牢根基。
2.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情况。严格按照区委、区纪委要求开展了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今年五月,组织干警到荆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带领退休老干部前往松滋贺炳炎广场开展红色革命教育活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集中知识测试等活动,不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XX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区委相关办法,聚焦“四风”方面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办公室、司法行政处等部门以区委第二巡查组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修订财务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已责令4名干警退缴违规发放(领取)补助2100元,责令8名干警退缴不符合规定的超标准报销费用,并修正集中购买公务接待用酒行为等。同时,在“四风”方面隐形变异方面,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针对节假日、干部调整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廉情监督、廉政提醒、明察暗访等活动,确保及时发现新问题。今年初,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先后警告处分一人,通报一人,诫勉谈话一人,提醒谈话一人,正在调查核实一人。
4.扶贫领域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情况。为推动*区扶贫领域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院党组定期对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扶贫工作队各成员及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精准扶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等行为,并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建立台账,由监察室统一管理,坚决扫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基层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
1.开展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我院各支部坚持每月严格按照区委、区委组织部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
活动,组织支部党员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全国“两会”精神等,四月院党组和各支部召开了专题会,六月院党组深入扶贫村向湖村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七月院党组书记为全院党员干警上党课、院党组副书记为岑河南桥小学全体教师上党课。
2.基层党建“整区推进”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按照区委、区委组织部“一支部一阵地”要求,设立全院各党支部党员活动场所,落实党支部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
3.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认真贯彻党XX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神,形成院党组书记每周入村、驻村工作队常驻的工作格局。与村两委研究制定了“一户一策”,变传统的走访慰问、送钱送物帮扶模式为根据贫困户家庭实际,针对性地制定产业发展、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具体可行的帮扶措施,其中,32户扶贫户与荆州市湖滩鱼虾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劳务协议,按劳计酬。1名扶贫户经与区就业局联系在荆州海洋世界上班。7名扶贫户被安排在区、镇、村公益性岗位,开展保洁、护树等工作。
4.基层党建突出问题整改。针对20*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反馈问题和20*交办基层党建问题整改反馈问题,机关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支部书记将“抓党建促业务”思想入脑入心,配齐配强支委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台账,要求各支部对在其支部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和规范管理。同时各支部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开展党员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志愿服务、党费收缴等工作,组建了离退休党员党支部,规范离退休党员管理。
6.干部工作情况。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新任命和退休的员额法官及时报请区委、区委组织部和上级法院审批、备案。陆续出台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对各类人员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分,作为评先创优、职务职级晋升重要依据。落实《*区公职人员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一名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聘用人员责令其引咎辞职。对出国(境)的干警要求其及时上交证件,并向政治处备案。
(四)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
1.院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贯彻情况。院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传达了《关于做好全区意识形态“三研究”“三报告”“六纳入”工作的通知》(沙意联办[2017]5号)。院党组书记以“***政法思想”为主题对全院干警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报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制订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院党组、院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在区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按照区委政法委要求参与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展了意识形态风险点集中排查活动,完成了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2.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进展情况。出台《中共荆州市*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荆州市*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年学习计划》,要求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指定专人负责记录。20*年已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有计划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新颁布的《党务公开条例》、《宪法》、《监察法》等。
3.理论宣讲工作情况。为了抓好普法教育工作,本院打造了一支由优秀法官、审判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充分利用“3.8”维权周、宪法活动宣传月等重要节日,在广场、城市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定期开展庭审观摩和巡回审判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部分群众参加庭审观摩;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为载体开展法制讲座、普法进学校、送法下乡等活动,邀请市、区宣讲团宣讲十九大精神等多形式、多途径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
4.思想政治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本院“两微一端”都在区委宣传部和市中院进行了备案,新闻信息在“两微一端”发布前都要经过相关业务分管部门领导审批。建立了网评员队伍,针对党委决策部署和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用微信、微博等各种途径开展正能量评论宣传。建立了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对区网管办和上级法院下发的舆情督办事项以及自查发现的网络中涉及本地本单位不实有害信息及时回复、及时处理。
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情况。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班,今年已组织全院干警58人次在塔桥路和荆沙大道交界处十字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五)统一战线工作。
《湖北省统一战线工作问责办法》贯彻落实情况。院党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湖北省统一战线工作问责办法》的重大意义,明确问责的主体、情形、方法和程序,切实推进问责办法贯彻落实,确保*区统一战线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1).银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自查报告三篇
(2).党员个人全面从严治党自查报告三篇
(3).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检委员监督责任自查报告
(4).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自查报告
(5).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制自查报告
(6).2021年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自查报告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院党组书记邹应斌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多次单独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情况汇报;党组班子其他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状,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改革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共荆州市*区委改革委员会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沙改委发[20*]3号)和《关于印发<*区领导领衔20*年重大改革项目>的通知》,有序部署改革任务。坚持统筹兼顾,做到抓好当前工作和顺利推进司法改革两不误、两促进。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制定《关于建立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社会化协同机制,努力形成执行工作大格局;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上半年共立案5276件,同比上升24%。
3.改革氛围营造情况。充分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体及时宣传释明改革政策,向干警、社会群众释明改革的政策导向和工作要求,澄清各类负面消息和模糊认识,引导大家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不当改革的“路人甲”,争当改革的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