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篇【一】
近年来,海东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有关精神,坚持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多措并举,持续用力,从严从实开展消化整改工作。目前,全市812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任务已全面完成。
根据中组部《关于职数界定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相关规定,海东市严格依据“三定”方案对各单位机构性质、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等情况进行对照甄别、从严制定超配干部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自查摸底,核查出市直各部门及六县(区)超配干部812名,并及时更新干部名册,做到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及职位空缺情况的底数清、情况明。
海东市根据全市各级各部门岗位特点、班子运行、干部实绩等情况,对全市领导职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有针对性地分析研判,结合干部选任、机构改革等实际,制定消化整改方案和计划,不断完善干部交流和退出机制,采取调整到空缺职位任职、转任非领导职务、交流回避任职、调整不胜任现职、免去非必要兼职、提前退休等措施灵活消化超配干部。
同时,各县(区)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月报季审”制度,要求超配干部的县(区)每月上报整改消化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专门约谈,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指导超配干部县(区)及时调整超配干部整改计划,跟进整改措施,加快整改消化进度,有效促进整改消化任务全面完成。
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篇【二】
东方市认真落实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要求,坚持“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的原则,以“三个强化”来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整改,提前完成超职数干部的消化整改任务。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东方市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要求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责任。市委组织部多次组织召开部务会、组织人事干部会议对消化整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具体部署,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按计划分批次地推进超职数干部的整改消化。同时,始终保持与省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掌握消化整改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报送干部职数预审材料,实时更新整改消化情况。
二是强化监督把控,严格编制管理
东方市编制委员会结合全市有关单位工作特点、岗位需求、班子结构等情况,经认真研究,对43个单位的“三定方案”进行重新编制和明确批复,并对这些单位的领导干部职数作出明确要求和严格设置,促进编制管理严格化、规范化。同时,根据上级政策标准和新“三定”方案规定,通过及时传达学习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精神、开展超职数自查、严格任前职数核查等措施,严肃编制纪律、严守干部职数设置,严格按照职数规定配备领导干部,严防以工作特殊为由打“擦边球”,严禁出现新的超配领导干部现象。
三是强化整改措施,促进有效消化
市委组织部根据东方市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对全市科级领导职位和领导干部进行有针对性地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消化整改方案和计划,明确每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积极建立整改消化台账和倒查机制,通过采取提拔、平职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免去超职数所兼职务、落实到龄退休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篇【三】
中央、自治区开展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一年来,额济纳旗认真严肃地开展整治工作,基本遏制了“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现象,我旗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的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按照三年内消化的要求,今年4月通过干部调整共消化43名超配的干部,完成率为28.9%。
集中自查,认真摸底
建立干部配备管理与信息共享联动工作机制,组织部审定领导干部名册,编办审定各单位编制和干部职数表,财政局核定各单位干部工资发放名册。重点对旗委管理的副科级以上单位和部门科级干部配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分析,对各单位编制数量、机构规格、单位性质、隶属关系、领导职数核定、实配情况、文件依据等进行清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制定方案,分步实施
根据全旗超配空缺职数情况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组织部制定了三年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时限。分步采取调整到空缺职位任职、转任非领导职务、免去非必要兼职、规范职务名称和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力度等措施,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逐批次消化,计划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时,规定对未消化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再配备新的干部,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建立领导职数备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单位领导职数应配、已配、超配或空缺等情况进行核查,准确掌握各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和配备情况,并建立职数管理档案。健全领导职数审批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坚持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明确规定对领导职位出现空缺的班子从超职数领导班子中交流使用,以有效地促进领导职数的均衡管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班子,一般采取只出不进,交流到缺职单位、保留原职级改任副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措施,三年内逐步消化,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超配领导干部现象,逐步推进领导职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