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一
为有效推进全县民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管理,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16〕27号)和《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长民办发〔2016〕12号)要求,就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及时整改落实;查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资金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二、工作原则
1、全面覆盖。自查自纠涵盖全县民政部门,覆盖涉及群众利益的民政工作领域。各单位要全面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人员分工,逐一排查梳理,实行责任倒查和“零容忍”,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有的放矢。要针对民政资金申报审批、项目安排、对象认定、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
3、分级推进。按照工作方案,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三、自查内容
l、城乡低保、其它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福利事务、老区建设、老龄事业补助资金以及社会组织使用福彩公益金等领域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村(社区)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贿选、派性干扰选举,民主协调机制不健全,村(居)民参与渠道不畅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作用不够,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3、在办理民政事务中(延伸到村、社区)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4、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和监督管理等环节存在的越权审批、违法设置条件、以权谋私以及请吃、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和局属科室、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根据省、市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覆盖我县29个乡镇(街道)、274个村(社区)和所有民政对象。
1、签署责任承诺书。自查自纠工作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按要求签署责任承诺书,提供的情况和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2、梳理资金项目。要对涉及到群众利益的资金和项目认真进行梳理,并按统一表格据实填报。
3、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整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应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坚决予以纠正。
4、认真排查问题。对照自查方案和相关附表,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各环节,认真进行全面排查。
5、督促村(社区)自查。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认真组织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6、加强协调指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宁乡县民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宁民党发〔2016〕6号)的要求,协调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认真检查在办理资金、项目和群众事务方面的工作情况,如实填报《宁乡县民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明细表》。同时,要对口加强指导,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咨询服务,提供相关数据,进行政策把关。
7、及时纠正问题。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贯彻边查边改的原则,深入分析原因,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相关问题在重点检查前整改到位。相关情况要在自查报告和相关附表中如实反映。
8、加强跟踪监督。各乡镇(街道)和局属科室、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监督,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先进经验、发现的问题线索及其他有关情况报送县民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县民政局设立专项整治行动联系电话,受理专项整治来电来访。联系人:邓凡,电话:,电子邮箱:。
9、强化检查督促。局专项整治办公室将组织对各乡镇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部分村(社区)都将接受检查。长沙市民政局将对所辖区、县全部进行督查,并在每个区、县抽查30%的乡镇(街道),在抽中的乡镇(街道)抽查30%的村(社区)。
10、实行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敏锐的洞察力和强烈的事业心,一项一项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衔接,既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突出通力合作、整体推进。对目标责任不落实、敷衍推诿、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对调查核实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到位,应发现但未发现的问题而被上级督查发现或被有关部门查处的,进行严肃处理。
发改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二
5月13日,随着社发项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工作完成,靖州县发改局自查2013年以来的各类项目89个,招标项目206个,初步完成项目资金分配、公共资源交易等环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自查工作。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分配、项目审批、价格监督等工作,靖州县发改局印发《靖州县发改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该县发改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该局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该局纪检监察室牵头,项目管理股、稽察办、招投标办、价格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参与,分工负责涉及农业、社发、投资、招投标、收费管理等方面的数据提供、核对及有关政策界定和把关,牵头整合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等工作。 对于重点整治对象为项目单位、局机关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项目审批环节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环节存在优亲厚友、损公肥私等问题;咨询评估环节是否存在在项目中介结构入股、指定等问题;价格管理环节是否变相在目录清单之外存在定价行为等问题;价格监督检查环节是否存在乱罚款、违规收缴等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全面排查项目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快速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局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单位、重点股室,分期分批交办、督办重点问题线索。同时,将组织财政监督力量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深入查找问题,绝不搞形式、走过场。截止5月13日,该局对2013年以来的社发、投资、农业等项目资金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抽查,严格管理。
同时,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整章立制,构建项目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