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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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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1

当前,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营造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是摆在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摸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我们深入部分乡镇、村(社区),走访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党员和农户;召开党员、村民、村组和乡镇干部座谈会,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全县共有基层党组织430个,农村党员5567个,约占全县现有党员的55.03%;乡镇干部700余人;村干部(含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264人。社区干部(含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21人;社干部826人。就目前的情况看,今年已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8件28人,信访问题依然突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

xxx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省、市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我县随后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米易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意见》,坚持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农村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为目标,狠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到位。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县委、政府领导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农牧、民政、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为成员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牵头、协办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各乡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落实。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分项牵头,乡镇全面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二是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紧紧抓住“三项建设”契机,全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为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一是夯实乡镇纪检队伍力量。全县每个乡镇均配齐配强了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并明确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二是建立健全村(社区)纪检组织机构。在全县99个村(社区)设立纪检小组,在村民小组配备党风廉政信息员,全面实现了县、乡、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组织机构全覆盖。三是全面实行硬件设施标准化,乡镇纪委办案设施基本齐备。

三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氛围日益浓厚。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廉政建设宣教工作纳入星级农户、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基层组织建设、勤廉双优等创建评比活动之中;分系统按批次有针对性地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全面履职教育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务若干规定(试行)》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制发了《米易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仅今年就建成县级农村廉政文化示范点24个,廉政文化在乡村已蔚然成风。

四是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制定下发了《米易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米易县村干部管理办法》、《村级干部述职述廉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的规定》、《米易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米易县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米易县规范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权力的规范管理和运行,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是“三资”管理基本规范。把以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村帐乡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化解农村矛盾和信访,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规定,联系实际,拓展内容,创新工作,通过搞调研、订方案、抓试点、夯基础、强推行的五项措施,通过强化制度落实、规范资金运行、整顿资金账户、统一票据监管、加强审计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开展农村“三资”家底核查,全面实施“三资”管理上收一级,目前,全县12个乡(镇)都实行了村帐乡管”。

六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收征用、资源开发利用等资金投入量大项目的论证、招标比选以及项目建设中容易发生问题的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的重点监督工作。重点组织检查了抗震救灾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村土地、基础建设、社会保障事业等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深入开展规范市场秩序、食品药品安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群众信访接待制度,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二、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只是小问题,没必要太认真;个别乡镇、村干部只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说在嘴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挂在墙上”,没有认真落实到际行动上,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

二是宣教工作针对性不够强。有的乡镇、村简单地以开了多少次会,发了多少本书为衡量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开展的好坏程度,没有从是否取得实际效果去考虑,没有结合农村实际去探索群众乐于接受、行之有效的宣教方法。

三是少数基层干部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打折扣,没有把富民、惠民政策完全宣传到群众、落实到群众,没有使群众了解、理解政策,更没有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三务”公开不完善。在一些地方存在村务不民主、财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的现象,群众对村级财务、扶贫款物分配、建设项目的承发包等问题意见较大,产生的信访问题也比较多。

五是一些基层干部不察民情、不理民事、不进农户、不见农民,身在基层却不了解、不掌握基层情况,作风漂浮、得过且过,少数干部甚至作风不正、专横霸道、乱作为,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这些问题,应当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切实加以解决。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第一,要高度重视宣教作用和意义,积极构筑真正的大宣教工作格局。一是要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有效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二是要把农村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建设的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三是要注意把握教育的时机,突出教育的及时性,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有所反映时对干部进行廉政预警谈话,防范于未然。四是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以身边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五是要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针对村干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的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六是要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立并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依法参与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构筑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大宣教格局。

第二,要以规范农村权力运行为重点,建立与*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民主决策三项制度,即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和“一事一议”制度。二是强化组织监督三项制度,即落实农村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约谈)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三是强化群众监督三项制度,即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小组和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村民询问质询制度等,通过建立和落实制度,促使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四是强化三务公开工作制度。即要制定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按照规定内容、时间和程序公开。对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的,要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并切实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要不断创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不断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时俱进。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围绕“权、钱、人”的监督管理问题,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系列制度体系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积极围绕重点工作“问事”,围绕工作推进“问效”,围绕工作结果“问责”,以消极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谈话、诫勉等制度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紧紧围绕制度执行的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巡察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有效解决制度的执行层面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运行乏力。

第四,要加强队伍建设,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一是要抓好党支部建设。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组织者、实施者。我们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乡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的坚强战斗保垒,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要抓好乡村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各乡镇村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力求乡镇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村级班子普遍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新农村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基本要求。三是要持续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积极构建“勤廉双优”创建活动长效机制,把“勤廉双优”放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不仅要“勤、廉”,还要着力选贤任能,努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素质。将“勤廉双优”的职责更多地赋予组织、宣传部门和农牧、民政等涉农相关部门,整合力量和资源,打好组合拳,更好地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第五,要以维护群众利益这一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基层案件查办工作。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抓手,以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加大惩治和预防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力度,花大力气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2

我乡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专职人员,积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增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面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好服务。现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廉政建设的着力点、廉政教育的现状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明确,定位准确。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党的“十六大”依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而提出来的一项长期性、根本性的重要制度,是党的政治纪律,这项制度体现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向纵深发展,无疑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明确,准确定位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由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责任的制度。近几年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之所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是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结果。

二、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1、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亿万人民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新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键层次,也是检验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满意不满意的重要方面。特别是乡、村这一层次,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基,上连党政,下连群众,几乎整天和老百姓在一起,工作离不开老百姓,生活离不开老百姓。从一定意义上讲公文写作,基层党员干部的言行和作风,代表、反映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作风和形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群众就拥护我们。反过来,作风粗暴,甚至违法违纪,坑害群众利益,群众就会骂我们。大量的事实证明,目前我们基层干部队伍整体上是好的,是有战斗力的,是值得信赖的。但是,也确有极个别党员干部,党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淡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不强,放松对自已的要求,有权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在群众面前作威作福,甚至欺压、坑害群众,给党和政府抹黑。如果不加强农村基层学风廉政建设,不抓反腐败,那些少数不按政策办事、欺压老百姓的人得不到及时处理,消极腐败现象继续蔓延,就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干扰党在农村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因此,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非常必要、势在必行。

2、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同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助于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深入开展。加强农村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措施。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起到极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因此,我们不能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同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人为地分割开来、对立起来,也不能相互替代。在安排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不能离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去孤立地研究反腐败的措施方法,要站在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贯彻执行,党员干部的作风能不能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能不能密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能不能进一步增强,来看待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新观念,不断开拓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我们要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在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的发展阶段,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进一步暴露出来,新的情况和问题会不断出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和繁重。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根据改革开放的和发展*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特点,不断探索和创新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的新途径、新措施、新办法,不断丰富和完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不断拓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域,进一步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为实现“十六大”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实现干部作风的全面好转。

1、加强宗旨观教育,奠定干部作风好转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关键是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甘做人民的公仆。党员干部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想明白了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的问题,就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当前,要针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员干部加强教育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主线,进行党纪政和廉洁自律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与宣传部门、组织部门相互配合,采取专题教育与普遍教育、理论教育与形象教育、榜样教育与安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要突出教育的自主性、经常性、生动性和典型性,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使干部转变作风学有榜样,干有动力。通过教育,在干部中形成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形成埋头苦干、干事创业的风气。

2、强化制约监督,保证干部作风转变。党员干部的作风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对各级干部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为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党员干部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办实事。首先要强化干部的监督意识。作为被监督者,应克服“不让监督”、“权威受损”的心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作为监督者,应克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了”的心态,增强履行监督职责的主动性。其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动作的途径和办法,做到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就实行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要经常检查、监督各级干部的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学习情况,确保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再者要强化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受理工作,主动听取民声,了解民意,从群众的来信来访中了解和掌握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转变干部作风的措施。

3、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被世人称为“灰色癌症”的腐败,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公敌,它像毒瘤侵蚀着社会的肌体。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今天,世界各国无不演戏到腐败现象的困扰。党的十六大报告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反腐败问题,是我们党和人民病房关心的热点问题,面对日益严惩的腐败现象,为了维护我党和政府肌体的健康,当作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案件要坚决查处,对作风恶劣的干部要坚决追究,使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政治上身败名裂。通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达到教育干部的目的,起到转变风气的作用。同时要下大力气解决公款吃后喝、公款旅游、超标准乘车等群众看得见的奢侈问题,狠刹得用职权乱反派、乱罚款、乱收费等部门和待业不正之风。通过惩处腐败分子,惩处作风恶劣的干部,使干部不敢有腐败之念,不敢行恶之风,真正实现干部作风清正廉明、一心为公。

4、与时俱进,探索转变干部作风的新路子、新方法。要进一步推选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在管理上实现民主化,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接受对干部作风的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人事制度的改革,从源头上遏止干部腐败行为。

5、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作风全面好转。在选人用人上,要坚持全面、客观、真实、公正原则,公开选拔干部要实行“考试、答辩、考察、定人”的全过程,党委研究确定选拔干部时增加透明度,不搞暗

箱操作,同时要注重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不能仅凭一次干部考察定优劣,在干部考察中要真正使那些有真才实学、脚踏实地干事创业的人走上领导岗位,对那些做表面文章、做唱功的干部不使用、不提拔。大力保护和宣传作风优良的干部,弘扬正气,让那些实干事创业、勤勤恳恳、不计名利、不争地位的人有地位、得实惠,让那些作风不良、争名夺利、拉关系、接选票的人没有地位,没有市场。只有这样,人们才会向干部看齐,干部作风才会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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