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确保“三抓三主动”和“三个三”要求落地见效,根据市委部署,按照区委要求,镇党委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本次整治突出问题做如下汇报:
(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6类问题
1.在执行上级、局党组重要工作部署、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落实上,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致使政令不畅,未按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影响整体工作进程的。
2.干部职工思想僵化,服务经济发展意识不强,不讲策略,照抄照搬照传,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探索创新工作意识不强。遇事只讲问题,不谈方法,不会主动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困难和矛盾,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3.工作中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当“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对问题干部职工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的。
4.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置之不理,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的;
5.行政审批设置程序要求不规范、不科学。审批不及时,程序仍然繁琐,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
6.不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看电影以及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法不公等问题。
1、没有法定依据行使职权的;
2、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行使职权的;
4、故意曲解或变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给企业生产经营设置障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
5、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
6、利用职权强令当事人履行非法定义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搭配收费的;
8、故意刁难当事人,强制其接受指定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9、粗暴、野蛮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的;
10、干扰或影响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查处的;
11、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乱作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