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下属单位、国土所: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白办发〔2015〕1号)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深入开展“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防止和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的错误倾向,倡导各级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勤勉尽责、善谋善为,营造白水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国土所。
三、活动内容和整治重点
(一)活动内容: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解决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把改作风与敢作为、反腐败与敢担当对立,打着政策、程序“幌子”,行片面追求“从政安全”之实。心思不干正事,当混官;怕惹是非,不善作为,当庸官;怕紧箍咒,不想作为,当懒官;怕担风险,不作为,当太平官等问题,着力打造作风踏实、务实能干,守纪奉公、勤政廉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1)乱作为
针对当前个别党政机关存在的: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委托或授权其它组织、个人行使相关行政职权;干预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金融机构信贷等;破坏投资环境,影响发展大局;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私设帐户、小金库;财务管理混乱,审批制度执行不严;违反公车管理办法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重大责任事故;指使、怂恿有关人员无端上访告状,影响安定团结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其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损害公共利益、侵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2)慢作为
针对当前部分党政机关存在的:拖延怠慢、推诿扯皮;缺乏协调、衔接失当,导致工作重复或秩序混乱耽误工作进度的;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具体办理意见的;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效率低下。
(3)不作为
针对当前部分党政机关存在的:工作拖延怠慢,影响项目建设进程的;监管不力,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解决,引发大范围群体上访事件或导致较大责任事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无应急预案,或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的;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协商办理的事项,久拖不决的;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的;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等。
(二)整治重点
1、对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项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
2、单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窗口单位庸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和不及时办理的;
3、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4、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谋取不当利益,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5、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违规收费、罚款;
6、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打牌赌博等;
7、利用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8、不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下棋玩牌、炒股票、看电影等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9、对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10、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以及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其他情形等。
四、时间安排
活动内容 | 时间 | 内容 | 组织人 | 负责人 | 备注 |
组织动员 | 2月25日 | 全面动员、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方案等 | 办公室 | 雷培祥 刘铁军 | 六楼会议室 |
学习教育 | 2月26日至4月30日 | 重点学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同志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以及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等 | 党委办监察室 | 刘铁军 王军锋 | 六楼会议室各自办公室 |
自查自纠 | 5月4日至8月31日 | 1、针对能力不足问题。2、针对效率低下问题。3、针对纪律散漫问题。4、针对奢侈浪费问题。 | 党委办监察室 | 刘铁军 王军锋 | 以股所为单位 |
落实整改 | 9月1日至11月30日 | 搜集整理自查自纠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和时限等 | 党委办监察室 | 刘铁军王军锋 | 以股所为单位 |
(一)自查自纠。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县上部署和局里安排,认真梳理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明查暗访。局党委办监察室将开展明查暗访,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群众投诉举报和平时掌握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掌握各单位专项整治和作风转变的真实情况。
(三)查处追责。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监察室将进行督办。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评议考核。监察室将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年终民主评议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六、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雷培祥局长
副组长:刘铁军党委书记
王军锋纪检书记
成员:李耀辉党委办主任
张来武办公室主任
屈立兴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做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解决好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所有党员、干部都要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人人讲效能、人人担责任、人人树形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