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领域改革实现突破。十大领域44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运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加快建设。省级机关与所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所办院校、干训机构脱钩工作基本完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运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起步早、力度大,新登记企业数增长71.1%。组建厦钨稀土集团,汽车、钢铁、船舶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取得突破。推出122个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实施PPP试点项目32个,民间投资增长23.3%,民营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7.2%。开展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我省成为国家医改试点省份,所有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有序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增长31.5%。
(五)开放型经济水平提升。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东盟贸易额增长3.3%,对东盟投资增长93.7%。中央同意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三个一”通关模式全覆盖,创新贸易方式,培育出口品牌,外贸出口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新增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1个,新批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350个,其中亿美元以上项目47个、增长56.7%。省级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全部改为备案制,核准备案对外投资额增长3倍。“双延伸”政策范围扩大,利用港澳资金增长8.3%。侨务、外事工作在创新中拓展。闽台交流合作取得新成果,闽台贸易额124.4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9亿美元,台湾地区银行在闽设立分行实现零的突破,经福建口岸进出的两岸人员达261万人次,第六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封关运作,国务院赋予的28项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对台小额交易市场开业,台湾创业园投入运营。
(六)生态建设持续推进。以建设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持续加大生态省建设力度,地表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重点减排工程,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强主要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强主要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深化“六江两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实行流域保护“河长制”,12条主要河流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1%。全年植树造林163.9万亩,其中“四绿”工程完成68.8万亩。以小流域、坡耕地、崩岗为重点,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疗了256万亩。
(七)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新增城镇就业66.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2.4万人。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转移衔接,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到2053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7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以上,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惠及88.61万人,农村低保省定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2.86万套、基本建成12.13万套,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新增中小学学位7.3万个,新增公办幼儿园108所、学位3.3万个,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9.8%,建设省级高职示范专业52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