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多管齐下开展污染防治。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完成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养殖污染等源头防控,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大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以及邵阳龙须塘等其它重点区域的污染整治。大力推进雾霾治理,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严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提高城市污染物扩散和消纳能力,抓好长株潭等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继续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因地制宜发展绿色能源。突出分业施策和减量调整,严格执行节能节地节水和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监管。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节能改造和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支持环保企业发展,培育环保产业集群。
持之以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完成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二阶段改革。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一市两县一片”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和武陵山片区、湘江源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创新昭山生态绿心保护发展模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山水林田湖统一保护、统一治理,修复治理矿山生态,在重点生态敏感区域实施禁伐限伐,推进裸露山体复绿。加强两型标准体系建设和认证,完善节能环保监测监管机制,实行重大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推行低碳生活方式。
(六)切实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积极扩大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依法保障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完善收费减免、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微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扩大吸纳就业的容量。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改革,研究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以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补贴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增强刚性约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同工同酬,增加农民和低收入者收入。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医保城乡统筹,巩固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和五险合一征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7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380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规范保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