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生态建设力度加大。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完成年度目标,湘潭竹埠港片区率先实现重化企业全部关停退出,全省淘汰关闭涉重企业1147家,退出规模养殖1351家,拆除栏舍67.9万平方米,湘江水质持续好转。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和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力度加大,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基本建立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责任、治理和监管机制,启动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和生态红线划定试点,28个县(市、区)开展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湿地保护率达69.3%。
六是民生工作有力有效。保障投入大幅增加,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达3314.8亿元,占总支出的66%。保障政策不断完善,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原民办代课教师及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和老工伤人员社保等政策;全省低保标准由平均线调整为保底线,实施农村月人均165元和城镇330元的最低标准,贫困地区农村低保保障率达到7.4%。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发放社保待遇支出971.4亿元,增长9.8%;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保障成效更加明显,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6570元、10060元,分别增长9.1%、11.4%;全面完成15项26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城镇就业82.7万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8万人,解决368.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超额完成“两房两棚”、“两供两治”建设任务;圆满完成粮食托市收购。精准扶贫取得积极进展,减少贫困人口100万,全面完成贫困人口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扶贫攻坚项目1672个,完成投资1100亿元;重点贫困县的城乡居民收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社会事业继续发展,教育惠民力度加大,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食品药品及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加大,保障平安的能力得到提升。
七是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实践,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吸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244件、省政协委员提案658件。完成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
八是政府自身建设加强。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工作加快。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牌运行。政府法制建设加强,全面清理1978年以来省政府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分类实施依法行政考核。行政监察、经济责任审计和社会监督加强。
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取得新成绩。国防动员工作制度不断健全,民兵预备役调整转型初见成效。双拥共建和“双带双促”活动深入开展,军政军民团结局面进一步巩固。驻湘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