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教育改革发展。高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大力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力度,办好特殊教育。高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认真组织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加快重点高校建设和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建成浙江音乐学院。高起点推进职业教育社会化,鼓励和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参与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水平推进终身教育网络化,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基础、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就业创业和居民增收工作。完善促进就业、鼓励创业、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平均工资信息发布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促进职工工资稳步增长。适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研究制定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新型扶贫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提升到人的全覆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住房保障机制,支持各地把部分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选择若干县市,开展做强做优公益性医院、放开放活营利性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大力培育和践行*,弘扬“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股份制改造,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做好奥运会备战工作,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加强广电、新闻出版工作。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强人口计生、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民族宗教等工作。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工作,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大活动、节假日、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管理,创新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网络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涉及民生犯罪、涉黑涉拐涉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支持驻浙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做好国防建设、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部门职责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