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会议认为,“十一五”时期在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这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的五年,是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五年,是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是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的五年。我们为伟大祖国取得的巨大成就感到无比自豪,对美好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坚信*一定能够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会议认为,*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永远沿着*正确方向奋勇前进的根本保证。这一体系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了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的领导核心,保障了国家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