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报告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八巡察组近日进驻成华开展专项巡察工作。7月30日上午,我区举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汇报会,市委第八巡察组组长陈志敏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讲话,市委第八巡察组副组长韩德宏及巡察组成员出席会议,区委书记张孝军主持会议并汇报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光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鸿、区政协*秦悦香、区委副书记刘航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在职副区级干部,各街道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
陈志敏指出,去年,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市14个区(市)县进行了巡视,并就巡视发现的问题向每一个区(市)县党委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反馈,按照省委巡视工作安排部署,今年5、6月份,省委巡视办对4个区(市)县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最近,省委第三巡视组又对4个区(市)县进行了巡视回访。省委巡视办、巡视组要求我市对剩下的8个区(市)县,要采取一定的方式督促整改落实。今年以来,中央、省委和市委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次进行强调和部署。*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专门强调,要加大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务求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市委决定,将上述两项工作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安排,充分体现了高度重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俯下身子狠抓落实的鲜明政治态度,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利于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维护我市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领导、扎实的措施,把每一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齐心协力、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完成这次专项巡察工作。
陈志敏指出,根据市委部署安排,此次专项巡察,主要有2个方面5项工作。第一个方面,是按照省委巡视办、省委第三巡视组要求,督促各地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其中包括两项工作:一是了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有关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二是了解省委巡视之后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其他新情况、新问题。第二个方面,是围绕*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和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的“七个重点”,着力发现问题线索,推动各地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包括三项工作:一是了解相关各地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决策部署的措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二是了解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及核查;三是下沉到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较多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社区,各级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收集了解问题线索。
陈志敏强调,此次巡察从今天算起,初步计划安排两周时间。为保证巡察工作任务的完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一是区委、区纪委“两个责任”要发挥好。巡察组将紧紧依托党委、纪委开展工作,党委、纪委要把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根据巡察组的要求做好协调调度工作,确保巡察组在短期内取得成效。二是各级各部门要配合好巡察工作。凡巡察涉及的单位,都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敷衍,不掩盖,不推诿,积极配合巡察组了解情况,如实反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对待,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巡察期间,请被巡察单位配合巡察组成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不搞迎来送往、工作宴请,不送土特产、礼品、礼金,不安排巡察工作之外的其他活动。对于巡察工作中出现的“四风”问题,要主动向我们反映。对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请同志们监督。
张孝军在汇报工作时表示,成华将把这次巡察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宝贵契机,认真接受巡察监督,努力查找不足,积极抓好整改,切实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提升,助推打造发展更加向好、活力更加迸发、环境更加宜人、公平更加彰显、民生更加幸福的“新成华”,为全省实现“两个跨越”目标、成都担当“首位城市”重任贡献成华力量。
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报告二
11月19日,市委召开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作具体部署,同时,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报告也正式向社会公布。
巡察结果
8个单位共发现问题123个
“经市委批准,5月14日起,我市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公积金中心、成都大学和市农发投公司8个单位开展巡察。”市委巡视联络办相关负责人说,4个巡察组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26次,召开各类会议79次,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18次,受理信访举报162人件次,开展个别谈话1086人次,查阅有关资料4229卷(册),暗访调查32次,延伸巡察基层点位57个。通过巡察,发现“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四风”方面等问题123个,向市纪委等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5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0件,提出工作建议43件(次),有力推动了各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问题梳理
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一些被巡察单位仍然存在对“两个责任”边界的认识不够清晰、落实措施不实等问题,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上紧下松、压力递减。比如,市农发投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完全理清,工作交叉、职责不明。二是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如市房管局党组存在让纪检组代替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主体责任未落地生根。如市公积金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未细化分类,至巡察组进驻时尚未将目标责任细化落实到中层干部和个人身上。
2.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职不够充分。部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仍不够强,将落实主体责任视作任务和包袱,能躲则躲,能少则少。如市公积金中心2011年至2013年三年时间均未在党组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班子成员存在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
4.监督机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彻底。有的监督机构工作方法单一,监督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如市教育局纪检组对交办的信访件深入调查不够,有的未查深查透。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问题。如市农发投公司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在底以前,均以领导班子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议决重大事项。
2.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问题。如市建委在拨付散装水泥补贴资金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未经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审签即向企业拨付专项补贴资金160多万元的情况。
3.大额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缺乏监管。如市房管局对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不强,且多年未进行审计,存在违规擅自批准缓交专项维修资金问题。
4.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如市建委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建筑设计院存在大额提取备用金、大量使用现金支付且单位保险柜中存放个人银行卡和财产凭证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填写不真实。
6.个人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胡旭光涉嫌个人贪腐、严重违纪违法等,已按照规定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风”方面的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如市建委八宝街办公点的意见箱长期未开箱,箱内塞满大量废纸和垃圾,“意见箱”成为一种摆设。
2.官僚主义方面。如市房管局办证大厅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生硬,群众测评满意度不高;市教育局下属教科院党委书记连单位党员数量及支部书记的名字都不清楚。
3.享乐主义方面。如成都大学少数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拖沓懒散,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
4.奢靡之风方面。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出入高档会所消费、超标准宴请等。
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市农发投公司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基本不上党委会讨论,公司党委会的重大决策记录缺失严重,留存的记录无法反映集体讨论过程。
2.未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如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委、成都大学等单位均发现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问题,存在较大岗位廉政风险。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民主。如市农发投公司在干部推荐、考察、测评、任前公示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情况,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4.岗位、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如市农委领导干部超配1人、非实职领导干部超配6人。
服务民生方面的问题
一些被巡察单位在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上还有待加强,对民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如市建委城市市政建设统筹协调不够,仍无法杜绝道路建设好后短期开挖的情况;市房管局对经适房和廉租房人员住房资格审查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对配套设施建设的协调跟进力度不够,入住群众意见较大;市教育局对违规择校、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治理力度缺乏,1月至8月市长公开信箱受理的相关信访反映多达900余条,且办理回复速度较慢。
五大建议
巡察组对被巡察部门工作提出五大建议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各部门党组(党委)应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头,加强考核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满足于面上部署与要求的工作倾向;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应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学习、善于借力,充分利用派驻(出)机构协作机制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履职能力;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二、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建议各单位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一意见两办法”。研究干部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在干部使用上对部门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细化,避免混岗混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部门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奖勤罚懒,激发工作积极性;在干部管理上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监管制度,有效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结构老化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议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调任使用的监管,防止出现选人用人漏洞。
三、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建议一要严格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杜绝变相审批;二要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要严格招投标机制,规范专家评审制度,避免人为干扰;四要严格对外投资预警制度,发现风险点及时止损,防止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的责任追究。
四、围绕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巡察组建议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起强有力的责任传递机制。尤其注重对下属事业单位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财务支出等开展全面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查处。
五、巡察组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建议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切实解决“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市建委、市房管局等与民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应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丰富服务群众工作措施,通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进大厅”等方式,更加直观了解和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