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制约监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为扶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今年以来,我办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确保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工作要求三个明确,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按规定上交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有机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适时调整市扶贫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坚持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专题学习会、座谈会上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抓好责任分解。把落实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和相关工作的责任,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到各科室。调整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细化分解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把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15项,逐项落实了责任部门和人员,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加强责任考核。坚持把年度目标考核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年终我们将继续加大考核力度,细化考核内容,坚持把考核结果与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真正发挥责任考核的作用
二、认真开展自查,强化反腐倡廉工作措施
办党组牵头对全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自查,重点围绕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各科室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监督检查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1-9月,我办无违反八项规定等违法违纪案件,“三公”经费实际支出8.62万元,与去年同期(11.1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