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促进了“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线索121件,立案106件,结案106件,党政纪处分105人,免处1人,其中县本级立案35件,结案35件,处分34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4人,同比去年增长10%,县本级自办案件数量同比增长30%以上。
一是拓宽案源渠道。开通民情信访直通车举报箱、举报网站和邮箱等方式,广泛收集违纪违规案源线索;有选择、有重点地深入项目多、资金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单位、村(社区),了解镇情民意,寻找案件线索;加强与组织、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案源线索;开展党风廉政巡察、执法监察、纠风、专项治理、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等,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定期开展案件线索排查,主动出击广辟案源,努力赢得办案主动权。
二是强化办案力量。建立了谈话室,新选调1名年轻干部调配到纪检室工作,选派18名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举办的案件查办专题培训班,同时先后抽调9名基层纪检干部到机关跟班培训、参与办案,不断加强办案力量;根据地域位置和部门特点,建立6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包片、室主任挂点指导,每季度定期上门进行业务指导,并在查办大案要案时统一抽调人员参与,进一步强化了查办案件整体工作合力。
三是夯实办案责任。对委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整规范,保留9个,退出102个;明确要求,派驻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部门业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要适量且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集中精力抓好案件查办。实行”一案双报告”,委局领导班子经常听取查办案件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办案中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干扰,督促指导办案工作。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述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以及党(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履行“两个责任”职责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对2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因办案工作举措不力、成效不显进行了约谈,实行“一票否决”;实行委局机关全员办案制、基层查办案件县级协审制,层层传达责任压力,促进了“两个责任”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