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3日在中央电视台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时代楷模”邹碧华的先进事迹。
近日,*就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邹碧华1967年生,1999年入党,历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庭长、庭长,2012年起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先后指导或参与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勇当全国司法改革的探路先锋,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作出突出贡献。12月10日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7岁。
“时代楷模”发布以“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现场发布了邹碧华的先进事迹,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时代楷模”邹碧华的表彰决定》,播放了反映他先进事迹的短片,展示了中国楹联学会、中华诗词学会创作的反映他先进事迹的楹联、诗词和小传。“时代楷模”李超向邹碧华的亲属颁发了“时代楷模”纪念章和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