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儿童是指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衍生物,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
随着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家乡,进城务工、经商创业。越来越多的农村孩子脱离父母的直接监护,成为留守儿童。目前农村留守儿童所突显出来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和关注。为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的状况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今年市妇联通过县、镇、村妇联组织网络,对全市留守儿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通过“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的形式,走访基层妇联干部、镇村干部、留守家庭等,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共同探讨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思路。本文根据调研情况,对目前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进行粗浅分析,就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和思考。
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根据妇联系统2012年3月的调查摸底显示,我市17岁以下留守儿童已达10万多人,占儿童总数的12%。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就有9万多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87%。阳山县、英德市所占比重最大,阳山县有3.9万多人,英德市有2.6万多人,两县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占了全市留守儿童总数的70%。
(一)基本现状。
1.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的家境普遍不宽裕,生活依靠父母双方或单方出外打工维持。据统计,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家庭年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有15909人。有的家中有病人,因病致贫情形并不鲜见;有的父母文化水平不高,技术技能水平较低,打工收入较微薄。部分留家的母亲,最主要的任务是料理家务、照顾老人小孩,只进行简单的种植养殖来帮补家计。
2.农村留守儿童大多数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顾生活起居。
3.农村留守儿童中,小学年龄段以下的超过半数。据统计,小学年龄段以下的儿童共有6.2万多人,占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65%。其中,读小学的占了36.4%,读幼儿园的占了12.3%,学龄前的占了16.3%。
(二)主要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家庭生活等方面与其他儿童存在的差异性,使其在身体发育、智力水平、思想品行和心理素质等多个方面出现不同程度的障碍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隔代教育负面作用,学习水平和心智水平难以提高。很多农村留守儿童都是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由于祖辈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有的还要干农活维持生计,有的自己也体弱多病,对于管教孩子是无能力也无精力,隔代教育显然力不从心。同时“隔代亲”现象的普遍存在,加之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祖辈往往只满足孩子物质、生活上的需求,缺少文化辅导和行为习惯、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导,对孩子疏于管教甚至娇生惯养、放任自流。如清新县禾云镇的小健,今年13岁,正在读小学六年级。他的父母长期在广州打工,由奶奶负责监护其生活学习。奶奶不识字,对其也十分溺爱,少有对其进行严厉管教。小健对学习非常不自觉,成绩是越来越差。同镇10岁的小发读一年级时,有妈妈在身边监督、照顾,能上课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回家更会帮助妈妈做点家务。到了二年级,妈妈随父亲到佛山打工,由行动不便的外婆照顾他。结果他的成绩是直线下降,成为班中的差生。而且越来越调皮,和同学追逐打闹,有时更是不上学,骑着自行车到处游逛。像这样由于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辅导,造成很多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不佳。部分更是因为行为习惯缺乏正确的教育引导,导致出现性格偏执或行为偏差,出现厌学、逃课、迷恋网吧和电子游戏等现象,甚至与社会上一些小混混搞在一起,染上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社会恶习。
2.缺乏亲情抚慰与倾诉沟通,心理问题显现。农村留守儿童普遍正处于生理发育、心理逐渐成熟的关键时期,正是极需沟通倾诉和正确引导的时候。父母在生活中的缺位,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这些儿童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的形成。连山县上帅镇9岁的小琴,父母为了生计双双外出务工,剩下她和正在读学前班的妹妹跟随年老多病的奶奶一起生活。天长路远,父母对两姐妹的生活学习情况甚少过问。两姐妹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贴身照顾,性格变得内向,不愿与人交往。13岁的小豪读六年级,父母在广州打工,由奶奶照顾他的生活。当他违反学校纪律时,班主任只能打电话给他的父母。远方的父母只能通过电话只言片语对其进行教育。为了加强沟通,他的父母甚至留下了手机,但手机却变成了“游戏机”,成为其学习的障碍。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到,由于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且祖辈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思想观念差异大,巨大的代沟让两者难以交流沟通。父母忙于务工且身处远方,对孩子的情感沟通和心理关怀也少。留守儿童遇到问题时往往是得不到及时的排解和帮助。有的儿童和父母感情生疏,甚至怨恨父母无情,久而久之对家庭缺乏温暖感和归属感。部分留守儿童表现出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这种情绪的长期积累,极易产生社会认知、行为价值上的偏离,以及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这对于儿童人格的健全健康发展造成非常消极的影响。
3.缺乏安全监管,生命安全受威胁。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监管人或年纪老迈,或病痛缠身,对他们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的安全问题难以监管到位。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更加突显。他们上山捉蛇捕鸟,下河洗澡摸鱼,骑车到处游荡,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连州市龙坪镇7岁的小军,父母到了番禺打工,留下他由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去年12月,正上小学一年级的小军由隔壁50多岁的大叔帮忙接他放学,结果途中发生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政策社会因素。许多进城务工人员其实都希望把孩子留在身边,但由于现行户籍管理等相关政策和家庭经济状况的限制,无法更好地解决孩子进城后的入学、医疗保障和居住等问题,迫于现实的压力,把孩子留在农村就成了绝大多数农村家庭无奈的选择。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农村留守儿童极需得到家庭外的社会教育体系的更多帮助和疏导,弥补亲情、监管、教育等方面缺失对其成长形成的消极影响。但一方面,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在农村学校中开设专门的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课程还是相对较少;另一方面,社会教育相关服务体系更是还未发展成熟起来。这样的现实状况直接导致了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问题的不断产生。
(二)家庭个人因素。农村经济发展迟缓,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弱,传统种植业收入水平低,农民往外走是必然的。农民外出务工谋生,目的是想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希望给孩子的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教育之间产生矛盾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这其中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有的家长认为,毕业后没门路照样找不到好工作,还不如早点就业。在新的“读书无用论”的影响下,再加上忙于务工,家长对孩子的学习也就不太重视和关注。委托的监管人又忙于操持家务和农活,更加不会对留守的孩子进行更多的教育。这些都是使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的因素。
三、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社会应对
留守儿童的出现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存在。这个特殊群体的人数已在加大,问题也正在凸显。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不仅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问题或者是留守儿童自身的问题,更是一个全社会都不容忽视的综合性问题,对国家人才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着极其深远深刻的影响。如果得不到及时关注和解决,影响的不仅是一代人,家庭与社会都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为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推进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建立农村“寄宿制”学校,可以较好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生活上的问题。加快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学校配套建设宿舍,并不断改善寄宿条件,尽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他们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尽量避免家庭教育缺失的弊端。
(二)多渠道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目前教育、妇联、关工委、团委、学校等部门、群团、社会组织都有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救助扶持工作。如市妇联去年启动了“关爱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活动,一年来开展家教公益大讲堂1000多场,受教育家长35.6万人次,发放有关宣传资料28万份。招募4400多名(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集体和热心人士担任“爱心父母”,募得帮扶款130万多元,帮扶困境儿童1700多人。暑假期间还联合市关工委、团市委开展“携手关爱留守儿童缤纷夏日五个一”活动,让留守儿童度过了一个开心而有意义的假期。这些救助扶持工作虽然一定程度上代偿了留守儿童缺失的亲情,但毕竟力量微弱,而且都是分散、间断行为,并没有形成长效、持续的工作机制,成效是有限的。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无法短期内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之前,各级政府应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利用社会资源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有效帮助。如建立综合性服务站、托管中心、心理咨询站等。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依托学校或有关服务机构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家庭情况等进行登记造册并实行动态跟踪。根据相关信息,更好发挥各种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对留守儿童提供救助和帮助。
(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家教理念灌输。引导和教育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农村留守儿童的委托监管人提高责任意识,密切关注孩子的生活、学习、成长情况,掌握教育孩子的正确方式,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尽量给予孩子温暖与关怀。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办好家长学校。利用书信、电话、信息、家访、家长会等途径,与留守儿童家长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利用家长学校经常性开设家庭教育讲座,让“第二家长”学会教育孩子的方法。
(五)重点关注,积极消除社会因素的影响。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住房、教育、卫生等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逐步消除与户籍管理相联系的就业、医疗、教育等政策障碍,促进城乡、区域、部门之间相关政策的衔接与配套,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平等享有相应的权利权益,积极消除留守儿童产生的社会因素。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问题,社会根源复杂,涉及人员广泛,极需得到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和关爱,从而共同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