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
电气火灾,除少数是设备上的原因外,大多数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学校由于学生的因素,引起的电气火灾的原因主要如下:
1、违章用电:学校的建筑物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都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设计的,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水瓶等,使供电线路过载发热,加速线路老化而起火。如2001年9月10日,某学校5号男生楼403室一名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水瓶,插上电源插头后,电源线拖在被子上,这时有同学找他有事,人就离开了宿舍,过了一段时间,发现宿舍往窗外冒烟,原因系线路超负荷,线路发热,绝缘层熔化,造成线路短路起火,低燃点的被子靠近线路,助长了燃烧。
违章加粗保险丝或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会造成线路超负荷,短路时不能熔断引起线路燃烧;违章乱拉乱接电线,容易损伤线路绝缘层,引起线路短路和触电事故。因此,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不在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加粗保险丝、乱拉乱接等违章用电,避免火灾的发生。
2、使用电器不当:如60W以上的灯泡靠近纸等可燃物,长时间烘烤易起火;充电器长时间充电,又被衣被覆盖,散热不良,也能引起燃烧;过于自信使用电器也能引起火灾。如使用交直流两用不带交流开关的录音机,总以为录音机开关已关,实质上交流还在工作,关的直流而已,长时间电源变压器在工作,使变压器的绝缘下减,变压器聚热引起燃烧。
定时供电或因故障而停电引起火灾。例如某学生使用电吹风时,突然停电,电源插头未拨,就离开宿舍,来电时又没有回宿舍,电吹风较长时间工作,引起火灾。因此,学生在电器使用完毕或停电时,都必须关断电源。
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 学生在实验中用火用电用危险物品时,若违反规程规定,也能引起火灾。如有电感的实验设备在使用时用物品覆盖在散热孔上,使设备聚热,导致设备燃烧;用火时,周围的可燃物未清理完,火星飞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烧;化学实验时,将相互抵触的化学试剂混在一起,试验温度过高或操作不当,也能引起火灾事故。特别不按操作规程实验是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例1999年11月30日某大学材料学院反应挤出研究室,大学生进行化学实验时,用可溶剂清洗后未凉干,就放进烘箱,同时烘箱的排风分流未开,使可燃溶剂到达爆炸极限而爆炸,加上周围又有许多的可燃试剂,爆炸后又引起燃烧,其根本原因是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如果按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就不可能发生爆炸燃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