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称工作部署会议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结合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省人社厅开展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完善工作,计划2018年底前全部推行新标准。今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从7月开始至11月底前结束。
会议要求健全完善职称制度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完善工作,拉平职称设置等级,实现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并轨,优化调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继续深化九项改革,其中包括卫生系列职称制度试点改革;康复系列职称评审试点改革;复合型人才职称评定“双试点”改革,对在事业单位兼职教学或实践指导工作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可根据从事的专业岗位评定相应系列等级职称,对在企业兼职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复合型人才,可根据从事的专业岗位评定第二系列职称;深化特殊人才职称评价机制改革,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继续开辟特殊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等。
据吉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于淼介绍,今年职称评聘政策将作出一定的调整,一是试行职称申报成果“代表作”制度,职称评价将重点体现在职称论文、科研项目成果以及发明专利或具有权威部门认定的独创性业绩等方面。在坚持规定评审条件的基础上,逐步淡化论文和科研成果数量,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
二是暂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作统一要求。确有需求的行业和单位,可自行研究制定考试考核方式,纳入本行业或单位职称评审的考核体系。
三是实行同级改职审评制。对转任现岗满1年且具有本岗位相应业绩成果的人员,实行职称同级改职审评制。
四是对省派援外人员职称评聘政策的调整。今年明确要求省派援外人员申报职称必须在援助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五是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审、定向使用”制度。将评审权和用人权留给基层,结合职称评审制定一系列政策,单设指标、单独分组、单独评审。今年针对卫生系列还将实行定级评定制度。
六是放开职称申报门槛限制。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体制等限制,凡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都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此外,今年职称评审中对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有一定的调整,对有行业准入限制和对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学历专业的要求进行职称申报,其他的专业今年没有提出具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