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异地换证及办理
辽宁省身份证新规出炉
为进一步深化抚顺市“二代证爱民工程”,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作为辽宁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唯一试点城市,经过3个多月的筹备、测试和试运行,从6月份开始,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正式在全市范围开展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
据了解,从6月份开始,具有抚顺市常住户口,跨区县居住,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者期满、项目变更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身份证的居民,均可凭《户口簿》、《居住证》到市局户政处办证大厅或者各县局办证大厅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开展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便民利民措施,缩短了办证时间,提高了办证效率,避免了群众长途奔波,节省了群众办证费用,切实解决了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树立了公安机关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
公安部今天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补办。
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简单来说,整个流程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值得一提的是,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最长60日,且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