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公积金新政策关于贷款年限与额度计算说明
日前,记者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3月2日起,台州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从原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同时,为支持单身职工家庭购房、创业以及低收入人群购房需要,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仍为30万元,最低贷款额度仍为20万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3月1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今年3月2日起开始执行。
此次调整主要以“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为要求。根据通知,职工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已享受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也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通知》对贷款次数认定进行了明确,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作了进一步的规范。例如,通过公积金管理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确认的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次数,其中记录重复的按一次计算;借款人家庭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的贷款次数也按一次计算。
那么,对于一些刚买房且公积金贷款手续还在办理的市民来说,是按照原政策还是调整后的政策呢?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陈辉表示,在3月2日前已经购买在售楼盘并在建设部门备案的,以及购买二手房已经过户办证的职工,仍按原政策执行。
2017台州住房公积金额度计算公式为
2017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月平均余额之和×规定倍数(15)
2017台州住房公积金额度按还贷能力计算
{(贷款人月工资总额+贷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贷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职工账户月平均余额为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每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有不同程度下调: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每户贷款最高限额从8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相应地从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这也是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实行五年后再次调整。
“此次贷款政策调整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缴存职工及时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吴卫苗说,自2016年初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并且逐月攀升。截至2016年底,全市存贷比为102.45%,加上“公转商”贴息贷款后的存贷比为111.99%。高存贷比不仅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带来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还造成了职工贷款排队轮候的情况,致使好多职工不能及时贷款,影响了个人购房计划。
“去年,我们通过银行授信、‘公转商’等渠道,解决了排队轮候的问题。”吴卫苗说,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发放个人贷款12509笔,累计65.04亿元(包括“公转商”贴息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2.44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123.94万平方米。然而,存贷比一直处在97%以上,居高不下。为了彻底解决缴存职工贷款资金问题,减少职工排队轮候时间,根据《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预警机制》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时做出贷款政策调整。
通过查阅资料,记者发现,今年以来,不少城市也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相较于各地对贷款对象进一步作条件区分及限制的做法,台州此次的调整幅度还是较小的。而针对政策下调对市民带来的影响,吴卫苗建议,有购房需要的职工可以采取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补足下调的额度。据了解,在制定政策调整之前,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就已经同市内诸多商业银行进行了协商。目前,商业银行对公积金组合贷款都提供相应的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