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贵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1 、有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
2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4 、有所购住房普通商品房50%、二手房50%(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30%、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5、 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条件;
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及利率
最新消息: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20%
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月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总额×12个月)×50%×借款年限
贵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计算
1.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中心规定的还款能力(按最高不超过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的30%测算)和借款年限等予以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倍。
注:计算公式中“职工(夫妻)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应付房款的剩余价款及规定比例,且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50万。
3.个人和单位均按12%缴存比例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信用等级良好、具备较强还款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年利率为2.75%;
五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贷款偿还
贵阳公积金贷款其他情况及要求
1、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在贷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新的利率执行。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委托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可按受委托银行推荐的还款方式自行选择。
3、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住房装修。
4、借款人未还清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购房要求的,借款人可到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