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后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要开始认房又认贷了。20日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调整公积金贷款新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三成,贷款利率为公积金基准利率;此前名下无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贷款利率为公积金基准利率;此前有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贷款已还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五成,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七成,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凡购买非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一律不低于七成,此前无房且无未结清房贷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有住房或有未结清房贷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通知明确,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旧政策时点划断上,在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业内分析认为,此次公积金贷款新政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有贷款记录已结清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由三成提至四成,二是无贷款记录或贷款已还清的二套房首付由三成提至五成。
对此,大源按揭公司总经理郑大源表示,公积金新政打击最大的是那些名下没房有贷款记录的人,由原来的三成变成四成,一般这些人是改善型买家,他们的房子卖了,但是新买的房子还没定下来又提高了首付,对这些买家来说压力比较大。
3月2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为配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50号),全文如下: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