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如下: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由外地(市)调入我市工作在我市已经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在原居地购房无贷款的
5、缴存人参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缴存人重新考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缴存人服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8、进城务工人员(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缴存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12、出境定居的
注:符合以上提取情形之一的,提取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牡丹江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向本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
(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
单位对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单位核实正确后应当及时给职工出具提取证明,证明单位对职工的提取核实无误。
(三)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
职工持单位出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出提取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单位不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接到职工的提取申请和证明文件后,应当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提取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属实,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允许申请人补齐;申请条件具备的,做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做出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将决定通知申请人。
(五)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准予提取决定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延伸阅读:
装修、自住房租金、物业费等用途均可提公积金
“修订送审稿”拟放宽提取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均可提取公积金:
第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第二,离休或退休;
第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第四,出境定居;
第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第六,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职工有以上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其中,因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种情况可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条例》规定,只要满足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第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第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第三,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第四,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个体户也可缴存公积金
修订稿还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金额“限高保低”
修订稿明确,公积金缴存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以职工工作地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参照,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骗贷住房公积金或被处3倍罚款
新条例不仅仅放宽了提取条件,还针对骗提骗贷公积金的现象加大了处罚力度。条例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提骗贷,将被责令退回,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送审稿明确,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