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自11月18日起,该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20%调整为30%。
《通知》具体明确,适用旧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20%)的情况通过以下方式界定:
(一)购买一手房,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日期在11月18日之前;非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在此之前。
(二)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居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前;已过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前。
(三)商转公贷款,向我中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申请资料的日期在此之前。
此外,符合旧政策要求的职工请在2017年1月6日前递交贷款申请。
据悉,这是继佛山、深圳之后,广东省内第三个对楼市进行第二轮调控的城市。
早前10月6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宣布进行楼市限购限贷,暂停向两套及以上家庭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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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一、所需资料
(一)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职工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
二、可提额度与可提次数
(一)物业管理费提取
职工每月可提取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30%且上限不超1500元,可自3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起计提。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的每次办理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临柜办理的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二)装修提取
职工可一次性提取当前职工账户余额的65%且上限不超过10万元作为装修补充资金。装修提取每位职工只能办理一次。
三、办理方式
(一)自助服务
职工阅读并接受《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适用于个人业务)全部条款,并申请开通自助服务后,即可通过手机短信、网上办事大厅等服务平台办理。
1、短信办理
⑴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⑵物业管理费提取编辑短信内容“WYGLFTQ”,装修提取编辑短信内容“ZXTQ”,发送号码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提取类”?“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指南”和“装修提取业务指南”查询。
⑶短信通知业务是否受理。
⑷将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