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三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近日在重庆市政府新闻网站上公布,共40项,涉及近20个行政部门,其中降低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率、减免微企所得税、楼市首付款比例降低等引人关注。
文件规定,从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为2%。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这样的调整,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率相比去年下降0.5%。
重庆市社平工资4738元,按照60%缴费下限,最低缴费标准为2843元。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1%,意味着每人每月至少缴纳失业保险28.43元(2843元×1%=28.43元)。
微企方面,清单规定,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自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也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针对小微企业享受的“自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楼市方面的政策也十分引人关注。文件规定,自10月15日起,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此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