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
(1)通过业务窗口查询。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任一业务窗口查询。
(2)触摸屏查询。职工只要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即可在中心业务大厅内设置的触摸屏系统上进行查询。
(3)网上查询。职工只需登陆住房公积金网站,输入身份证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即可查询。
(4)语音电话查询。职工可拨打12329,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5)短信息查询。用户编辑GJJ+身份证号码到*,即可查询到自己的账户情况。需注意的是,有的城市开通了短信查询公积金的业务,有的城市则没有开通!
(6)缴存单位财务部门查询。职工可以到本单位财务部门查询,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可依据记载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情况。
(7)通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在市银行营业网点、自助终端等设备查询和打印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
【相关政策】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7%统一调整到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渝府发〔2010〕99号)规定执行。
三、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