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互认 尽快出台实施意见
日前,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其中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记者了解到,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尽快出台实施意见。
重要关口迎来“互认新政”
,深圳才真正启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才开始运行。
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获悉,截至第二季度末,全市累计提取公积金285 .05亿元,累计提取665 .80万笔,其中累计提取住房消费类资金约256.55亿元,占比约90%,平均每日受理提取约6000人次,其中以非户籍职工为主的租房提取约占总提取人次的70%。而不断优化的公积金本地政策,也被视为便民服务的一大举措。
对于深圳市民来说,“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无疑是此次《通知》中最为关注的。实际上早在5月,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又增加茂名市。按照协议,无论你在9城内的哪一个城市缴存公积金,只要公积金连续缴存满1年,到9城内的其他城市买房,都可向房子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至于首付比例、贷款额度、年限等,都遵循现有规定,在哪个城市贷款,就按哪个城市的规定办。去年5月,原协议到期,珠三角9城酝酿重签,在此关口,迎来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新政。
将尽快出台实施意见
由于深圳公积金制度出台较晚,深圳一直游离在异地互贷城市之外。10月15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已经收到三部门印发的通知,正在认真研究,将结合深圳实际贯彻落实,尽快出台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