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公积金再推系列惠民新政策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从10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再推系列惠民新政策。
贷款额度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目前的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原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其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20倍计算不足30万元的以30万元确定。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已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含配偶),在满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金额,用于偿还其个人当年应还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与商业银行同时贷款可提取公积金选其一偿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新规。缴存职工再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按不低于30%执行。与此同时,新开户的贷款申请人缴存时间限制有新规。军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军转干部,工作单位已为其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外地调入上饶工作的缴存职工,其原单位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我市的,可视同连续缴存;在调动过程中,其原单位住房公积金已提取的,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补缴后,可视同连续缴存;新参加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在工作单位已为其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受缴存满1年的时间的限制,可直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