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据,聊城市决定调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时间从7月1日开始。
自7月1日起,聊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聊城市统计局公布的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137元)的3倍,即9411元;最低缴存基数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即1200元。月工资额未超过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单位和个人各5%,二者相加共10%;最高为单位和个人各12%,二者相加共24%。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上下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58元,计算公式:3137×3×12%+3137×3×12%=2258元;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20元,计算公式:1200×5%+1200×5%=120元。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调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