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预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1、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3、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4、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5、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
6、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0代替。
7、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8、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9、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6、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0、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