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2021年鞍山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鞍山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城区最低工资标准月涨270元
2020年1月1日起,辽宁省将执行第九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达17.7%。考虑到全省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差距的因素,将分档由原来的三档改为四档。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标准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标准为1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10.8元,四档标准为9.5元。
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并综合考虑全市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省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由1050元调整为1320元;
2、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由900元调整为120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由9.8元调整为13元;
2、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由8.6元调整为10.8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