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明确为2018年底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提高养老金,调整水平为2018年的人均5%左右。这是最高层面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国的政策取向和制度设计,预计2019年全国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人均调整幅度为4.5%至5%左右。人均上涨金额为130元左右。那么2019年具体西藏养老金具体能上调多少呢?什么时候补发呢?目前西藏还未公布具体政策。本网预计和2018年类似,读者可以暂且先参考2018年的西藏养老金调整信息。
一、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按照“政府引导、多元主体、群众参与、精准扶贫”的原则,改革创新扶贫方式和投入机制,把扶贫放在财政保障更加突出的位置,整合安排资金770979万元,推动全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二、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指标
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政策,按7%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月人均3652元提高到3908元。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从月人均140元提高到150元。
三、完善特困群体生活救助制度
将西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90元提高到6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2350元提高到2550元。按10%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10%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安排资金2000万元,实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四、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和生活补助标准
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按二类区100元/月、三类区200元/月、四类区300元/月的标准,提高乡(镇)教师和医护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按二类区 50元/月、三类区100元/月、四类区200元/月的标准。安排资金19597万元,按月人均1500元的标准,继续为寺庙管委会人员发放特殊岗位补贴。将村支书记和主任、其他村干部的基础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标准从年人均15606元、7812元分别提高至20808元、10416元,边境村书记和主任、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标准从年人均16687元、8535元分别提高至22608元、11564元。将村医、兽医待遇标准从每人每月 900月提高到1000元。将“三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生活补贴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40月。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从年人均 4400元提高至4740元。
五、继续实施“普惠性”边民补助政策
按一线乡(镇)边民每人每年1700元、二线乡(镇)边民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
六、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从201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将教育“三包”经费标准从年生均3000元提高至3240元。安排资金30527万元,按每生每天4元,全年 200天的标准,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营养改善计划。安排资金10000万元,继续实施高寒高海拔中小学“四有”工程(有暖廊、有水井、有澡堂、有菜窖)。
七、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将农牧区医疗制度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35元。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50元提高到55元。安排资金6384万元,对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和奖励,并在待产期间发放生活补助。安排资金1757万元,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孕前、孕期健康干预。
八、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安排资金16820万元,对乡(镇)基层服务点和村级数字文化服务点进行改造,用5年时间,实现基层文化服务点全覆盖。依托卫星网络,通过卫星数字发行平台建设西藏卫星数字书屋试点,从2017年开始推广,2020年实现全覆盖,一次性投入购置经费759万元(每台设备1700元),后续每年服务费328万元。安排资金7920万元,按照每个县城数字影院120万元标准,全面建设县城数字影院。
九、继续实施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制度
安排资金6556万元,继续实施农牧民科技特派员生活补助政策,扩大覆盖范围,力争实现全区建制村农牧科技特派员全覆盖。
十、金融惠民工程
安排资金5000万元,出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和涉农贷款保证保险制度,推动创业就业,着力解决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