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养老保险
衡阳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
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3% ;个人:0.7%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
领取条件
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即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保费,年满60周岁时,且本市户籍满5年,未享受国家规定
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领取材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领取流程
1、符合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达到领取年龄前一个月,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
2、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对申领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生成《衡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发放审批表》,由参保人员签名确认。
3、各级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自参保人员到达养老年龄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
办理费用及时限
收费标准与依据:无收费。
办公时间:每月3日至25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