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初步方案正在研讨论证中修改完善后尽快下发执行
最近几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都是在3、4月出台,之前几个月的增长部分也会进行补发,很多退休人员已经习惯了这个时候领到上调的养老金。但是截至6月下旬,我省官方还未正式发布养老金调整方案。国家明确了要“十二连涨”,也印发了正式文件,为何正式的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发布?
据了解,今年的养老金调整范围除了企业退休人员,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此还需要做一些工作,目前全国仅有上海市出台并公布了正式调整方案。我省4月份接到国家正式文件后,随即开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方案。初步方案已在前不久制定出来,目前正在研讨论证中,修改完善后,将尽快下发执行。同时,目前网络上传播的各类“民间版”调整方案,均属虚假消息,提醒市民勿信,一切以官方公布为准。
“虽然各地公布时间难以统一,但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都会从今年1月1日起计发。”
2020年养老金最低标准2500元/月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省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职工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2500元/月左右。
在社会保障方面,《规划》指出,提高社保覆盖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到2020年,建立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民覆盖,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50%,城镇工伤保险覆盖190万人,整合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各项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卡通”实现全覆盖。提高统筹层次,到2020年,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基金管理实现省级统筹。协调平衡社会保险待遇和经济增长水平,职工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2500元/月左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优抚对象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在就业方面,《规划》明确,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4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年累计输转2500万人次以上,其中输转技能性农民工30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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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定额调整标准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人每月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养老金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
养老金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