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关系,分为省内转移与跨省转移两大类。
深圳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条件
省内转入
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缴及趸缴条件的人员;
(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5年的人员。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0年,并与省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合计为15年的人员
省内转出
1、曾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在转出前在深圳有参保缴费到帐记录的参保人;
2、到省内其它地方就业并参加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或转回到省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深圳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所需材料
省内转入
1、《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4、省内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原件;
5、参保人在异地缴交的养老保险记录与在深缴交的有重复并需选择退重复缴费记录的,需提供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省内转出
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
1、《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申请人员离职证明(如企业已经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则不需提供);
4、个人档案;
5、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1、本人身份证原件
深圳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
5、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
1、到社保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取得缴费凭证
4、持缴费凭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1、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缴费凭证
2、持缴费凭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各区社保分局地址、电话(全)
办理时限
1、我市社保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
2、我市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的信息表和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