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并轨
近日,西宁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将61万新农保和2.5万城居保参保人员并入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两项制度并轨实施后,个人缴费标准增加为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12档次;完善了缴费激励机制,提高了政府补助标准,政府补贴计入个人账户;市级财政承担更多的缴费补贴;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调整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不再剔除政府补贴;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标志着西宁市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