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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改革 “以房养老”成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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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保险呼之欲出 京沪等四地试点引业内热议

  截至2月,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14.9%。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为1.78亿,预计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为2.21亿。按照平均一年增加860万人的速度,估计2021—203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超过3亿。如此大的养老负担,“以房养老”保险的推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近日,证监会起草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使“以房养老”这个探讨了十年的话题变为可能。并且此次试点工作将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城市展开。

  为了调查“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的进展情况,新华网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的专家和保险公司,对四地试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采访报道。

北京:专家认为细则制定至关重要 保险产品研发尚需时间

  新华网记者就“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现状采访了3位保险、经济领域专家,以及4家保险公司,专家称“以房养老”保险是市场行为,需要谨慎对待。保险公司均称此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正待研发。

专家提醒“以房养老”需谨慎 称此保险为市场行为

  国家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彦斌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达了他的个人观点:“‘以房养老’保险这个产品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并不符合中国人‘养儿防老’的传统养老思想。据我所了解,保险公司并不会给到投保人很高的利润收入,其中70年的产权并不是主要问题,所有的商品房都有这个问题,国家未来也会延长土地的使用权限。以房养老保险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中国人的生活习惯以及文化理念并不适合这个险种的推广。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院研究员、宁波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张慧芳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保险是一种市场行为,不是政府行为。‘以房养老’保险推出的困难点有三:其一为由于我国根深蒂固的传统养老方式“靠儿不靠房”,让以房养老的推行困难重重;其二为制度问题即土地使用权限的问题,如果房屋产权已经到期,那么到时保险公司如何给老人支付养老保险金?相关细则并没有制定;其三是房价的不可控性,目前地方的房价波动较大,如果未来房价跌了,那么亏损的部分由谁来承担?”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清杰对新华网记者表示:“‘以房养老’保险应以市场选择为主,国家不应该过多的参与。如果市场有需求,对企业发展有利,自然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的金融机构都会加入,此时保监会即使不发红头文件,那么‘以房养老’也会实行。目前的状况在于市场是否已经成熟,市场的成熟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需求角度的成熟,即人们的思想观念有没有转换,‘以房养老’的观念是否成型。另一个方面是供给角度的成熟,这关系到银行、保险公司的规模、效率,以及外部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可以说以房养老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接受市场考验的。”

“以房养老”保险品种并未上市 保险公司持中立态度

  在对专家进行了采访之后,记者拨打了幸福人寿、平安人寿、中美大都会、合众人寿4家保险公司的电话,均表示有关“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目前正在研发之中,什么时候上市还不能确定。

  在此前的采访之中,幸福人寿相关人士表示,在产品设计方面,并不是所有房产都可以参与“以房养老”,要考虑很多因素,包括房子的实际价值、使用年限、房价趋势、房子本身能否上市交易、产权是否清晰等,此外还涉及“变现会产生哪些损失,评估会有哪些费用,房价跌涨的相应措施,老人如果突然不想继续抵押了,退出机制如何制定等,这些细则都在研究中。

  另外合众人寿也曾公开表示:各国政府在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时,都是以政府支持加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既保证项目的公益性质和可持续性,又最大限度发挥了市场的作用。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存在风险在于:1、老人去世后,70年产权马上到期,房子贬值;2、假如未来房价大跌,房子贬值;3、房子质量太差,保险公司要承担维修,折旧的风险。而对于投保人而言,可能保险公司给予的房产估值比较低。或者房屋抵押后,投资其他产品可能受益更高。

  “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无论是对投保人而言亦或是对保险公司而言都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静观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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