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六章第二十条第四款及相关规定: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时开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因此,新生儿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应持新生儿户口本及身份证、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参保,并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监护人接到缴费通知单后,及时到居住地居委会缴纳相应的医疗保险费。
怎样计算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新生儿参保缴费后,按以下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新生儿住院,不分医疗机构等级,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结算,即: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8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45%。
如何报销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
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在参保缴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凭以下材料到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待遇科办理报销手续。①出院小结,②疾病证明书,③住院收费收据(发票),④住院费用清单,⑤医疗保险IC卡,⑥母亲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⑦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⑧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办理地点):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由其亲属等到户籍所在地村级或社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窗口(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所需提供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
2.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新生儿参保后如何缴费:
待参保信息录入系统后,亲属持新生儿户口簿,到市区内建行各网点办理缴费手续。(记得,是建设银行哦!)
■新生儿何时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提醒:
“初生婴儿想办医保可以吗?”当然可以!新生儿不仅可以参加居保,家长还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办理,而且是秒办哦~
除了新生儿,南宁市下列人员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 南宁市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所有具有南宁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 南宁市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册儿童。
(三) 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PS: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纳年度 | 缴纳时间 |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元 | 普通城乡居民/元 |
2020年度 |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250 | 250 |
2020年度 | 2020年7月1日后 | 250 | 250+财政补助(待定) |
城乡居民的困难、特殊人群(包括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五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参保所需个人缴费的部分,由各级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
网上参保怎么办理~
有关报销的快问快答
1.如果及时为出生3个月内的新生儿及时参保,有什么好处呢?
答: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哦!比如说,及时参保缴费后,宝宝参保之前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也是能报销的!
2.如果错过了出生3个月内的参保缴费呢?
答: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比如说2月参保缴费,3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