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地险参保要求:
“新生儿落地医保制度”规定,新生儿的父母在株洲市为新生儿办理参保前,必须均已参加株洲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中的一种,且其医疗待遇处于生效状态。要求父母至少有一方参加了新生儿参保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生儿参保提供资料:
新生儿参保的手续其实很简单,家长须先为新生儿报户口,取得身份证号码。
新生儿户口本(首页和小孩户口页)及复印件(户籍不在本市的还须提供未参加户籍地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证明)、出生证明、家长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一张蓝底或者红底的新生儿一寸照片(有些地方需要)、新生儿父母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证明(用于办理新生儿落地医疗保险)。
从参保手续办理到拿到新生儿医保卡,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
新生儿参保办理程序和时限:
1、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参保
2、办理人查阅后收取复印件存档,登陆居民医保参保系统为新生儿办理参保。
3、如新生儿在出生后28天之内(含28天)办理参保,且出生前父母已参加本市城镇医疗保险并在有效状态,办理人为新生儿进行信息解冻,出生后其医保便在有效状态;如新生儿出生后超过28天的,或父母未均参加本市城镇医疗保险并在有效状态的,办理人告知新生儿待遇政策:1-9月参保的,当月参保,次月1日生效,10-12月参保的,次年元月1日生效。
4、30分钟之内办理完毕。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支付:
1.未按照分级诊疗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危急重症患者除外),住院报销比例同比降低15%,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线达2300元后不再收取,累计最高报销15万元,跨年度住院的,以出院时间为准,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2.贫困人口医疗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在各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县内各级医疗机构且实行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后综合报销比例达90%。
3.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城乡居民医保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全部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乡县支公司申报电话4319859;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申报电话:4333009)。住院应及时申报,报销标准与普通疾病待遇标准一致。
4.生育医疗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正常分娩最高补助标准为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