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追溯宝宝出生之日起至参保之日的医疗费用,即从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居民医保基金予以报销。
温馨提示:
出生90天后才参保的,从参保申报之日起第91天零时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所以记得在3个月内及时为宝宝参保哦!
办理材料
1.《某某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收原件(2 份);
2. 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新生儿页、业务办理人页及缴费银行账户开户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 份);
3. 新生儿《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 份);
4. 家庭首次参保或扣费账户变动的,提供同一户口家庭成员佛山市内的某某银行的存折或借记卡(使用借记卡的需提供银行柜台出具的小票),验原件收复印件(1 份),卡里要有足够划扣的钱。
5. 办理人身份证(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可代办),验原件收复印件(1 份);
6.符合参保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新生子女,还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参保证明(可自助查询打印)。
文件规定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待遇;出生次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缴纳。
济宁市人社局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副科长张磊:“对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居民,按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补缴当年居民医保费,自参保缴费之日起满30日,按规定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医保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分娩医疗待遇和意外伤害医疗待遇等。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使用省规定特效药的大病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即一个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使用特效药最高支付限额为65万元。参保居民在即时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大病保险医疗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