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如何办理医保?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缴费期结束后,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可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前来医保局二楼办理登记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还有疑问,可咨询兴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0753?3256057。
具体的参保手续如下:
新生儿在报入本市户籍后,到邻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作为门急诊医疗的就医凭证;再凭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街道(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作为住院医疗的就医凭证。新生儿参保后的医保待遇 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已经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审核报销。本市持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在居住证达到标准积分》后,参照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办理登记缴费和审核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