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个人参保费用,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新生婴儿社保
来信:
户籍地在咸安区马桥镇鳌山村。
新生婴儿出生90天内是办理社保还是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年免费的那种)是在哪里办理?(村委会,还是其他什么地方)办理后报销的条件是什么,哪些费用可以报销,额度是多少?
来信时间:2020年6月5日
回信:
经咸安区医疗保障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熊先生,您在12345热线平台咨询新生儿参保、报销的问题已收悉,现就相关政策解释如下:
一、核查结果 熊若岚,身份证号码为421202202005034727,系5月3日出生的新生儿。其母廖丹,身份证号码为421223199210014642在咸安区马桥镇鳌山村参加了咸安区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参保报销政策 根据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享受待遇的有关问题通知》(咸人社办函〔2018〕15号),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咸宁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解决当前基本医疗保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咸医保发〔2019〕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于出生当年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三、处理结果 该新生儿目前已完成户籍登记,2020年可在马桥镇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新生儿登记参保,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已电话告知当事人,对方表示理解、满意。
咸安区医保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