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市区户籍的新生儿(0-3个月)。
二、政策依据
1、《泰州市市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2、《泰州市市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3、《关于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办理材料
1、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部分对象需提供《泰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特困职工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可由法定监护人持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属社区(村)办理登记、申报手续,区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后,持户口簿前往江苏银行泰州分行各营业网点缴纳保费。
五、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