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登记政策
从宝宝一出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为宝宝们的健康保驾护航。赤峰市新生儿如何参保、享受什么参保政策待遇呢?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带您一起了解。
1.新生儿参保登记
在赤峰市,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参加自治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持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即视同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并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次年,需要正常参保缴费。
2.赤峰市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
参保后,宝宝就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赤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异化支付政策,一个自然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政策范围内金额 12 万元。
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200 元、600 元、1200 元(蒙中医医疗机构为 150 元、450 元、900 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按住院管理的门诊慢性病年度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赤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一个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 1.4 万元。
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 25 万元。
支付比例: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按 60%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