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中心的成立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事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要决策,是打通医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必然要求,是激发医保资源活力、释放医保职能整合红利的迫切需要。省医保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山东省医保经办服务事业开启新征程,对于提高医保管理服务精细度、人民群众就医看病便捷度、医保医疗服务满意度,进一步凸显医保在“三医联动”改革中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省医保中心将重点推进落实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基本医保精准扩面专项行动,加快实现全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保扶贫3个100%全覆盖。
二是推进重点医保政策落地。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进一步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档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最高档报销比例达到75%。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力度,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0%,取消封顶线。
三是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推动跨省和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向基层延伸,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1100家以上,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
四是提高群众就医看病便捷度。全面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快实现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一卡通行”,切实减轻参保人员个人垫资和跑腿报销负担。
五是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推动医保基金风险监测从事后评估逐步向精算预测为基础的事前预警过渡,提高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的能力。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守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六是采取有效措施,将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治疗癌症、罕见病、慢性病和儿童病等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及时落地报销,使患者能够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切实享受到医保改革的实惠。
根据鲁编办?2019?47号文件批复,省医保中心隶属于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以及参保人员经办服务,承担基金使用稽核检查、医保信息化建设以及数据运行维护、统计分析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直接承办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驻济企业参保职工、退休人员和特殊群体等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规范、指导全省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退役军人等人员的医保参保扩面、关系转移、待遇支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基金管理及运行分析、稽核检查、医保信息化建设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近日,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二险合一”
取得东营市居住证人员可按规定
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
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由30万提高至40万元。
长期照护保险2018年开始试点,
东营社保又出新政策,
看看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新变化?
《东营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获批
“二险合一”、外地人可参保,并享受同等待遇
近日,市法制办对市人社局报送的《东营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办法》已审议通过。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二险合一”
《办法》将东营市原先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二险合一”,由《办法》进行统一规范,对城镇职工(公务员)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统一给予保障。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二险合一”,有利于解决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碎片化问题,有利于参保群众系统了解、享受政策,也便于业务人员整体把握、落实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方便城乡居民就医和报销。
《办法》第三条规定,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资金来源多渠道、待遇水平多层次、城乡一体、可持续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包括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救助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制度组成,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组成,并与大病医疗救助、社会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相衔接,满足参保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外地人可参保 并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的新政策,《办法》对东营市原先执行的参保政策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参保范围。其中第八条规定,取得东营市居住证人员及其新生儿,可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同时还规定,本市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按当地参保居民相同标准缴费,政府按当地参保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