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云南省异地就医结算 ,医保异地就医费用报销范围》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近日,云南省与重庆、四川、贵州、广西、海南及广州市130家医院,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参保人手里的医保卡在这6个省市正式开通了“漫游”功能。据了解,在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只需支付政策规定的个人支付部分,医保支付的费用可直接刷卡完成,由医院与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同样,以上6个省区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可在我省8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
报销比例:
云南省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照顾人员补助等各险种补助支付的部分,异地即时结算也将一次性结算完毕。这次异地住院联网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分别为:重庆10家医院,贵州省8家医院,广州市65家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11家医院,海南省36家医院,云南省8家医院,四川省的定点医院待系统测试完成后公布。
云南省跨省持卡即时结算开通后,省、市医保部门还专门对几类参保人可享受异地就医结算、持卡人怎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怎样持卡(证)就医住院、怎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情况做出特别提醒。下一步,云南省还将继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联网范围,逐步实现与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发达省市异地就医互联互通,并在内,和以上6个省市的互联互通将逐步扩大到全省16个州市。
随着云南省跨区域、跨省市区就业,人口流动频繁,诸多参保人员长期居住外地,传统的异地就医手工报账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参保人的现实需求,迫切需要实现跨省区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云南省于2008年开始着手探索研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经过7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实现与6地跨省异地就医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