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省2016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2月1日发布通知,对全区门诊大病政策进行调整,主要调增了部分门诊大病病种支付额度,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5月7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之前的最低25元调整为32元,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之前的6000元统一调整为8400元。
据介绍,我区调整以上标准,是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增长、基金结余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情况等因素确定的。从今年起,宁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延伸,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政策,同步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统一管理,各地不得擅自调整相关政策标准。
宁夏调整九类门诊大病最高支付限额
2月1日从宁夏人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针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统筹运行情况,我区将对门诊大病政策进行完善和调整,增调了部分门诊大病病种支付额度,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选择。
具体调整内容包括:
??将高血压和有并发症的高血压病合并为高血压及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和有并发症的糖尿病合并为糖尿病及糖尿病并发症。调整高血压及其并发症、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肾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门诊大病病种最高支付限额。
??调整参保人员患多种门诊大病病种最高支付限额计算比例。患两种以上门诊大病的,按照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由高到低排序,第二个病种年度限额减20%;从第三个(包括本数)病种开始,每增加一个病种,其年度限额较前一个病种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按以下公式计算本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第一种门诊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第二种门诊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第三种门诊大病年度限额*70%……。
??参保人员因治疗门诊大病需要申请追加额度的,应先自付所申请门诊大病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的5%后,再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确因治疗门诊大病需要,经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可再选择1家二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作为签约医疗机构。
二次报销标准及范围
据介绍,此次将高血压和有并发症的高血压病合并为高血压及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和有并发症的糖尿病合并为糖尿病及糖尿病并发症。调整高血压及其并发症、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肾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门诊大病病种最高支付限额。
此次调整了参保人员患多种门诊大病病种最高支付限额计算比例:患两种以上门诊大病的,按照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由高到低排序,第二个病种年度限额减20%;从第三个病种开始,每增加一个病种,其年度限额较前一个病种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具体计算公式为:第一种门诊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第二种门诊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第三种门诊大病年度限额×70%……
此外,参保人员因治疗门诊大病需要申请追加额度的,应先自负所申请门诊大病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的5%后,再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参保人员确因治疗门诊大病需要,经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可再选择1家二级及以上专科医疗机构作为签约医疗机构。